作者:
ken0857 (我不是余文樂!!!!!)
2017-03-20 05:08:51我們客委會主委被警察盤查的文章調出一堆警察來,還有一堆起來帶風向,警察依據警案
職權行使法盤查不服得聲明異議,有興趣的鄉民去查一下,聲明異議的單位是誰,若對聲
明異議後主管機關所做出的處份不服又要再向誰訴願,跟你說球員裁判都自己人,聲明異
議會過林北在殺雞請你。 釋字535也是
一狗票概刮性沒明確性的解釋辣,什麼叫合理懷疑?合理懷疑是不是一種不確定的名詞?
台灣不是美國少拿美國
那套來放大絕,要就請立委豬公,明定去適用警察盤查的法律,要不就修法,修定一個明
確性範圍出來。 警察最會放的大絕。
1、要是這個在美國早就被打成馬蜂窩。 2、到時候不要被什麼XX犯
弄到時在來找警案哭哭
作者: ibelieveican (ccc) 2017-03-20 05:13:00
黨工也不少 這個主委就耍官威阿
作者: ibelieveican (ccc) 2017-03-20 05:14:00
不認識我? 沒關係 明天你就知道了
明天去申訴當然知道是誰啊..一般市民也可以申訴啊...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7-03-20 05:23:00法院是警察自己人?你確定?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05:25:00針對盤查,是可以再請大法官解釋,之後的解釋只會讓警察權力更加限縮,警察違法有前例可循,釋字針對合理懷疑界定愈明確的話,警察愈難執行,不可能放寬警察權力。
作者:
ken0857 (我不是余文樂!!!!!)
2017-03-20 05:25:00樓上,你聲明異議是到法院嗎?你法條有看嗎?看完再來跟我一起吠好嗎?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3-20 05:31:00訴願 再訴願 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這關就是行政法院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0 05:32:00聲明異議就訴願前一個步驟喔,一般老百姓怕麻煩,根本不想走這一步,所以就讓警察予取予求。
還能讓你聲明異議算好的了啦, 有的連編號都不讓你看的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3-20 05:34:00一直走下去就會到法院啦
作者:
The5F (5F)
2017-03-20 05:39:00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警察當場認為有理由呀 就跑了
作者:
DomainT (DomainT)
2017-03-20 05:40:00PU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