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什麼時候動保法才會廢除?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7-03-20 06:20:27
※ 引述《banana2014 (香蕉共和國)》之銘言:
: 以下幾點是廢除動保法的理由:
: 1. 動保法充滿矛盾與漏洞,舉例而言:
: 動保法第六條規定不得虐待或傷害任何動物,
: 但是又在第12條不限制經濟動物及實驗動物之宰殺
: 宰殺過程必定會傷害動物本身,
: 所以兩條互為矛盾
單就主張正確
但要修法的話只要多加幾個字後就沒有矛盾了
“無正當用途”
這條本身是沒有問題的,有問題的是我們很難界定“為何宰殺(why)”
為了吃東西宰殺跟為了滿足個人暴力傾向的宰殺是兩回事
: 2. 整體法律都只對犬、貓等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進行保護,
: 其他同等之脊椎動物如雞豬牛羊等動物卻可任意進行宰殺
: 而且法律對於「經濟動物」之範疇太過籠統,
: 如果就皮毛、肉用、乳用、役用或其他經濟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 難道說犬、貓、兔等動物就不能當作皮毛、肉用、乳用等經濟目的來使用或屠宰嗎?
: 故以公平性而言應該也要將該法所謂的「犬、貓」等動物列為經濟動物才符合對所有脊

同意
: 3. 動物並非人類,不應以法律保護之
: 法律制定的目的是為適應人類社會之變遷及情勢發展所制定,
: 亦即法律旨在規範人類生活之維持與保護
: 又法律強調人類社會之正義、平等性及客觀性
: 保護動物既不符合社會正義、也並非保護或規範人類生活為目的
: 該法制定原則根本不符合以上法律之基本功能與目的
: 故動物不應以「法律」予以保護
0分
你自己說過的吧?“法律制定的目的是為適應人類社會之變遷及情勢發展所制定”
那麼,人類社會的變遷裡面,有沒有包含關於與其他物種共存的發展意向?應該會有吧?
地球上不是只有人類對吧?而且人類的基本生存需要以外,社會的發展也跟動物很密切吧
?無論是運輸的馬匹,耕作的牛隻,作為食物的家禽跟家畜等等,那麼,會出現跟動物相
關的法規也算是社會演進的必然對吧?
再來
為什麼保護動物會“不符合”社會正義?
請問保護動物會侵犯到誰的權益?
想吃貓狗肉的人?
還是找不到正當理由來靠虐待動物來發洩或滿足自己心理狀態或癖好的人?
前者不就是第二點訴求?
那你們應該要努力的方向不是應該要修法讓這部法律落實公平原則嗎?
為什麼又要主張廢除?你不覺得你說法很矛盾?
然後後者>這還有討論的必要?
當然,要玩文字遊戲說我只是針對“人本身”這方面來講的話,也行
天氣跟人本身沒關係吧?氣象法的存在是為了什麼?
樹木乾人本身屁事?林業法是三小?
海裡的魚跟人本身也沒關係吧?漁業法的存在是幹嘛?
這些通通跟人“本身”無關不是嗎?
是這樣子的嗎?
如果你們覺得人類社會對於上述法律的需求是存在的
如果你能夠很快的說出上面那些法律存在的意義
那你們為什麼沒辦法用同樣的脈絡去理解關於動物相關的法律的存在呢?
還是你認為人類是活在一個除了跟人類以外的其他物種完全隔絕的環境裡,
然後就能有現今的人類社會發展?
能符合上面條件的應該也只有某些一天到晚把自己隔絕在房間裡的尼特而已吧?(而且就
算是這樣,難道房間裡的蟑螂螞蟻都不是其他物種了嗎)
: 4. 很多人認為「虐待甚至屠殺貓狗等寵物」是件非常奇怪而不應該做的事
: 但別忘了這單純只是我們對寵物莫名溺愛的想法
: 如果寵物不該被虐待或甚至屠殺
: 那麼雞豬牛羊,甚至是其他軟體動物、節肢動物(昆蟲)或是非動物的細菌、病毒理應也

: 畢竟它們也是「生命」也應該要被尊重
先不吐嘈其他的
請問“不要虐待”這件事情本身有什麼問題?
吃牠跟虐待牠是兩回事你們知道嗎?
抱歉,你們好像真的不知道w
先不說人跟其他物種對比,光拿人類自己就好
你從新聞裡看到哪裡又發生虐童案的時候
正常人會覺得難過或者生氣一樣
不是因為我們認識那個兒童
而是因為做為擁有人性的人類看到生命被暴力摧殘這件事本身
會覺得很痛苦或難過一樣

我知道你們會說
“幹,人跟其他動物有一樣嗎?”
那,你們能不能先說說,人跟其他動物最大的不同的地方在哪裡?
會用工具嗎?已知用火嗎?
抱歉,不太認同,這對我來說不是主要答案
因為根據無限猴子理論,如果今天主宰地球表面的是猩猩或猴子
我也會相信牠們有天也能發展的跟人類一樣高度的文明,只是時間可能要拉長而已
最貼切的原因呢?應該是智慧吧
人之所以覺得高其他動物一等,認為自己是萬物之靈
不就是因為我們比其他動物還聰明?
而這種智慧造就了人類社會的繁榮,跟文化上的富足,對吧?
而智慧最大的副產品是甚麼?道德啊
衣食足而知榮辱
當以前的人隨隨便便被殺了也不太有人會當一回事
但現在會有公權力去調查,去給與一個盡可能的真相
然後兇手也付出應有的代價,這就是他媽的社會演變啊
這就是出於對生命的尊重的其中一種形式啊
你們現在這樣不就是試圖阻止這種演變然後還想倒回車嗎?
人類社會往前邁進,變得富足的時候
自然會把注意力跟心力放在精神層面上
其中就包含了對待生命的方式
但是,人無論在精神層面上發展到多高的層次
基本的物質需求還是存在
所以人類還是需要把其他動物當成食物
也還是需要拿動物去實驗來研發藥物
或者用其他的生物來滿足人類的各式各樣的需求
好讓“人”這個物種
能夠繼續維持地表的主宰,繼續穩定自身的社會
但是在這種過程中不等於一定要打破人類自己所追求的道德層次啊!
也許不能每一個面向都能滿足,但至少要試著往這條路邁進吧?
你們的主張完全在否定這回事你們知道嗎?
自詡比其他動物高等
結果把自己的道德位置降的跟自己口中的“其他動物”一樣低
只為了合理化自己的主張
一方面自認比其他動物高等
另一方面卻自毀長城想要推翻最能證明我們比較高等的表徵(法律)
也不願意去背負對其他物種生命的做取捨的擔子
請問是精神錯亂嗎
你不覺得你們這樣很好笑嗎w
要不要跟Dio一起組隊去當別種生物?不然跟你們這些人形動物一起被稱為人類會讓我們
其他人很困擾w
很顯然的,不是這部法律不合時宜,而是你們這些人的自身素養還配不太上這部法律啊
我相信幾百年前的君王看到現在的民刑法應該也會得出跟你們一樣的結論吧ww
: 為什麼人們只偏愛保護他們身邊被認為是「應該保護」的動物而卻忽視其他動物的保護

: 這樣似乎不符合整體的公平性
同意,如同文章開頭第一點一樣
: 結論是《動物保護法》應該廢止,而且就法律整體而言完全不符合平等性以及法律制定

: 再者,何謂「寵物」?
: 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 這根本是對特定動物的偏愛及驕縱!
: 而且法律還特別強調是「犬」和「貓」呢…
: 根本是主觀想法
是的,這是這部法律最大的爭議點
但是,把狗跟貓去掉就完全站得住腳
主張廢除這法律只是挾怨報復而已
: 所以動保法應該整個廢除,再說動物本來就不應該擁有與人相同的權利
錯誤,不是“相同的權利”,而是保障生命的尊嚴以及生存這回事
主要是叫你除非出於人類的基本需求,不然動物應該也能有不受生命上的侵害的權利
不然動保法是他媽有規定動物可以投票逆?
: 整個法律根本就是以主觀的觀點在溺愛寵物/動物
: 而且該法對人類社會一點幫助也沒有!
不能讓某些鄭捷預備軍隨便虐待動物這件事還真是油尬達呀w
作者: IamYourDaddy (賢者恁老杯)   2017-03-20 06:21:00
才幾點這麼長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03-20 06:23:00
兔子也沒在規範裡面,都是瘋狂的___就是不准但是不是都是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3-20 06:24:00
說這麼多 只問一句 為什麼保護動物只保護貓狗
作者: yoyun10121 (yoyo)   2017-03-20 06:25:00
因為“法律制定的目的是為適應人類社會之變遷及情勢發展" 立法當下立法者認識到的社會習俗就是把貓狗當寵物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3-20 06:30:00
明明一般人家中最常養的寵物不是蟑螂就是螞蟻 為什麼不保
作者: LiveInNow (活在當下)   2017-03-20 06:43:00
浪費時間的假議題…只要有任何"一位"立委提案開放狗肉我吃屎
作者: maxherman (豪豪)   2017-03-20 07:36:00
為啥動保只有貓狗,假議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