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gst88w (清楚明「熙」)》之銘言:
: 看了一下影片跟相關回文,這事件明顯就是一件哲學衝突:
: 就警察的立場,「感覺、直覺」是可以破案的,甚至是可
: 以遏止災難型的犯罪!
: 就一般民眾的立場,於法、於理上,自然人本來就有不受
: 拘束的行為自由,執法者須有「合理懷疑」的理由才能對
: 自然人的行為做拘束。
: 可是這條線不管怎麼畫,直到現在還是很模糊的,因為這
: 是種共溶現象。
其實盤查本來就是警察的職責,
又不是被盤查就等於被當罪犯。
有些人是失蹤人口、
或是待協尋的失智老人、離家少年。
也是會被盤查啊。
又不是僅限於罪犯。
像我上次去超商買酒,
結果店員沒有問我年齡,
我走出來時手上拿一瓶台啤,
警察就走過來,
叫我身分證拿出來,
問我成年了沒有= =???
拎盃還不是只得乖乖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