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vmlve (小強)
2017-03-20 13:30:46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規定,原則上,必須有「犯罪嫌疑」才可以盤查
請問一下
如果法律這樣規定,是不是 先照法律這樣執行
如果 執行上有問題,再回頭 修改法
想問的是 犯罪嫌疑 要怎麼 判定
1.全身刺青,一臉兇狠樣,可是沒有違法過 -->可以查嗎?可以拒絕被查?
2.穿著正常,鬼鬼祟祟的 可以查嗎?
(這種很主觀)
3.上面公佈 一些犯人的照片,有一位路人長的很像,可以盤查嗎?
(1)如果真的是犯人,就抓到了
(2)如果只是長的像而已,又要上新聞了
4.看到警察在前面,就回頭走,這樣算 犯罪嫌疑嗎?
我之前有被警察嚇過,現在不想靠近不行嗎?
要怎麼做,才能讓警察執行權利,降低犯罪
也能保障人民的權利呢?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3-20 13:31:00反正有黨證還是無敵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03-20 13:31:00本來每個都可以拒絕盤查啊所以他不就拒絕盤查了
作者:
anchime (Anchi)
2017-03-20 13:31:00其實我贊成比照過去一清專案,鏟除一些 92 黑道幫派。
這個就是有留個模糊空間 "嫌疑" 所以並不代表確定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3-20 13:34:00就問個身分而已,沒做壞事怕什麼
就像被告上法院的 有一堆後來也是判無罪 不也侵害人權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7-03-20 13:34:00
你看哪個人被說和通緝犯長很像,不會急著澄清的?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3-20 13:34:00我想主委應該是讓警察覺得長得很眼熟 (偶爾會上電視但你叫不出名字 不知道是誰 就記得好像看過這人) 和警察記得長相的一些嫌犯混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3-20 13:35:00沒帶身分證就報姓名跟字號啊,有什麼難的
作者: duo0518 (Kira) 2017-03-20 13:36:00
就自由心證的東西 本來就很模糊
作者:
phoebi (火球魂)
2017-03-20 13:38:00這些都可以 就是不能盤到天龍人 結案
作者: YJM1106 (YM) 2017-03-20 13:46:00
5.一隻黑猩猩推老人輪椅出來曬太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