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大新竹科技業二休二雜工
先說一例一休
「例」指的是例假,勞基法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休息,作為例假」。
「休」指的是休息日,勞基法目前尚無定義,一般泛指扣除一周5天工作日與1天例假日剩
下的那一天。
都沒有人想過:靠加班費維持生活水平很可悲嗎?
難道每天工作8~9小時的薪水讓人活不下去,
必須靠大量加班來獲得額外薪水維持生活很正常?
哥是不想加班的人
但哥發現科技業加班$$變超多
去年加班一天3000塊
今年1例1休加班一天就破4000塊
一例一休明明就對科技業員工是利多
難道對其他產業利空?有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