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邱議瑩斥「超瞎」 警界怒:有事找警、沒事罵警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3-20 14:43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昨天在台北轉運站遭警員盤查身分,他批評「比戒嚴國家更恐怖」,李
妻、立委邱議瑩力挺丈夫,稱「看到警方的說法,我更覺得超瞎的喔!」,事件在發酵後
,還有台北市議員在臉書上指保安大隊「皮在癢」,下個月開議將請保大來做專案報告,
引發警界大反彈。
但李永得昨天遭保大員警盤查的影片曝光,證實警方根本沒有用任何強制力要求他出示身
分證件。
台北市松山分局一名員警感慨,如果警察臨檢動輒要被扣上違反人權、違憲的大帽子,以
後哪個警察想認真地去發掘可疑的治安死角,多做多錯,「民眾可以接受警察巡邏箱簽一
簽就走人嗎?」。
這名員警提醒,警界文化也是在逐漸「質變」的,以前的人從警,對警察這一工作有相當
的向心力,且還有學長、學弟的觀念,有團隊合作的觀念,但隨著時代的變遷,當警察值
勤動不動就被人擺臉色、指著鼻子責罵,「想想看未來的年輕警察會再把這工作當一回事
嗎?」。
他說,警察工作包山包海,民眾期待警察要事前預防犯罪、事後快速抓凶嫌,為民服務案
件也統統找上警察,但一遇到警察臨檢卻馬上搬出「人權」牌;當民眾動輒對警察頤指氣
使,若遇到「沒肩膀的長官」,警察未來就懶得去肅毒、抓通緝犯、取締違規,反正「不
做不錯、多做多錯」。他希望政治人物不要「有事找警察、沒事罵警察」。
大同分局一名警察也對邱議瑩的「超瞎說」嗤之以鼻,諷刺「踹破法務部長辦公室的門才
瞎」,台北轉運站是毒品、通緝犯出沒熱點,各個警察單位都經常到此巡邏,維護市民的
安全、預防犯罪,究竟要苛責警察到什麼程度?也有年輕女警說,「根本不認識李永得,
如果是邱議瑩那大家還曉得她是誰!」。
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文指「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
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
以實施之事由,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臨檢應於現場實施,非經受臨檢人
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分或現場為之對該受臨檢人將有不利影響或妨礙交通、安寧者,不得
要求其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其因發現違法事實,應依法定程序處理者外,身分一
經查明,即應任其離去,不得稽延。」
而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關於身分盤查中,第6條規定「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
站者」、「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
所,得對查證身分。
而這兩條文成為李永得遭盤查事件正、反方所據的理由。
一名警官說,民眾若不願配合臨檢,說明身分,依警職法第7條可將當事人帶往勤務處所
查證,但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不得逾3小時。這時也應即向勤務指揮中心報告,
通知其當事人指定親友或律師。若拒絕陳述身分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拘留或罰鍰。
「還是查得出來啦!」桃園一名警員說,只要利用「M-Police」的人臉辨識系統,一下子
就能清查出受盤查人的身分,但這畢竟是用在有具體違法事實的民眾上,單純不配合受檢
,警方鮮少做到這一步,還是希望當事人能自動說明身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0947/2353548
5.備註:
這個黨背骨的個性始終如一 對人民警察都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