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noYang (......)
2017-03-21 01:35:35: 直到當律師後,也曾多次遭警察違法盤查,甚至為此告過警察,
: 他指出,他曾經遇過身高近180公分的男警員,特意用很機歪的語氣說話,
我是不了解警察盤查的好處在哪
邏輯不通啊
如果我是警察 閒閒沒事 巡查繞繞 簽簽巡邏單 就算交差了事
還有比這更輕鬆的事嗎
這律師講得好像警察盤查有業績似的 所以一直找國民麻煩
但到底平常人是多常被盤查 除了酒測攔檢以外 30年來被盤查的次數是0
總之很難相信這個人的說法 是不是自己表演欲很強 見到警察就故意裝得鬼鬼祟祟
警察一不監控 二不拿你個資所用 三不向你索賄
幹 做這種事就是吃力不討好啊
啊我實在想不到 這和警察國家有什麼關係
而且即使是被開單 員警的口氣溫和得像他才是做錯事的人
實在想不到 一般人走在路上為什麼可以讓警察惡言相向
說到底 警察國家的定義是什麼 確定沒有濫用?
作者:
fuxdk (肉身入地獄)
2017-03-21 01:37:00只是不爽自己被當罪犯吧
作者: mm58307533 2017-03-21 01:38:00
要有根據的盤查呀 我看你不爽找你麻煩也可以?反正我都要巡邏 看不爽的就找你麻煩
作者: isu0911 2017-03-21 01:39:00
他不是故意要引起警察注意找麻煩嗎?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7-03-21 01:39:00警察其實沒那麼閒
作者: isu0911 2017-03-21 01:40:00
什麼叫根據的盤查?你有辦法界定?真要這樣扯,不如修法讓警察免去盤查勤務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7-03-21 01:40:00盤查可疑人士其實有風險
作者: lineaaa (online) 2017-03-21 01:41:00
誰叫臨檢到高官,人權就出來了
作者:
Lyon9 (一點滴詩意)
2017-03-21 01:42:00台灣真是有毛病 從政客到民眾超愛困在這種漩渦裡打轉XD
警察也是有業績壓力,如果能逮到五百個性侵通緝犯之一
作者: isu0911 2017-03-21 01:42:00
警察這行業本來就有風險,但是不是合理的風險。規定不明確,要冒著被投訴的風險,那就修法改掉吧
作者: mm58307533 2017-03-21 01:43:00
隨意攔查真的可以廢了
作者:
imega (哎妹嘎)
2017-03-21 01:43:00請支持立委修法,收回警察盤查的權力!
作者: isu0911 2017-03-21 01:43:00
又不是我先提有根據的盤查...根本不可能界定,都馬自由心證
作者:
arishina (weishin)
2017-03-21 01:45:00你怎麼知道沒有?盤查破刑案才有績效啊
作者: mm58307533 2017-03-21 01:45:00
沒界定那句合理懷疑 真的該廢阿
作者: hugr85 (hugr) 2017-03-21 01:46:00
台灣治安良好 本來就犧牲許多東西 人權 隱私權
根本不可能界定 那你是講爽的喔 提出問題卻沒有解決方法那跟嘴砲有甚麼兩樣阿 提出點有建設性的建議好嗎
作者: mm58307533 2017-03-21 01:49:00
廢掉也是一種方法
作者: isu0911 2017-03-21 01:54:00
所以我不是提廢掉嗎?你沒看到?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21 01:55:00警察有業績 你不懂嗎?查到販毒的 通緝犯 績點多
作者: isu0911 2017-03-21 01:57:00
所以你又能提出什麼具體意見?不還就嘴炮?也有人同意我的看法啊
一個有神經質的人覺得戒嚴 就一堆人出來討論了?因為跟你一樣想法阿 你覺得同意你的人有想很多?說廢掉就廢掉這是甚麼有建設性的方法???????不要害我笑
作者: isu0911 2017-03-21 02:00:00
因為這個規定不明確,把第一線的警察放在被批判的立場裡,就直能作選擇啊,這才是現實只能
明確 像是 有流汗 眼角上移45度角 ?你乾脆說警察知道哪個是罪犯再盤查好了連你都不知道甚麼叫明確 你是要別人怎麼訂出甚麼叫明確講這種空中樓閣的言論誰不會 有意義嗎?
作者: rndsulgye (sss) 2017-03-21 02:12:00
態度差 沒水準 又整天靠北警察地位士氣低的 也是所在多有
作者:
sosocool (curry1012)
2017-03-21 02:33:00給3F的m大,盤查的標準真的比較主觀,所以有時被誤會而被臨檢也是無可避免,但如果警察找麻煩的話,妳自己也可以反錄起,來檢舉他。現在檢舉的管道超級透明,要是屬實騷擾、擾民,警察都會滿慘的。有人拿菲律賓警察的事情來舉例,其實這兩件事情差的遠了,菲律賓警察是無法申訴的,作業也非常黑。所以才可以出現警察無限上綱的行為出來,在現在的台灣是相對不可能發生的。
作者: mm58307533 2017-03-21 03:02:00
問題是違法阿 難道警察違法盤查講出一個不合理的理由我還要讓他盤查?
作者:
ya8957 (餵公子吃烤肉)
2017-03-21 03:26:003樓蠻好笑的,被害妄想症??
作者: rickie1141 2017-03-21 03:29:00
就看你一臉犯罪樣盤查你不行嗎?
作者:
uruzu007 (放蕩的約翰)
2017-03-21 03:54:00法律的標準是通則非多數或少數補嗆去唸書啦!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3-21 04:08:00盤查沒算kpi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