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easerman (神采飛揚)》之銘言:
: 那這樣酒測超標值是定假的嗎 ?
: 現在喝一罐啤酒就超標
: 我問你
: 現在有多少人喝了一罐啤酒以後,開車就會開始「蛇行超速怠速切線還紅燈右轉」?
: 又有多少人 不會 ?
我不曉得。
但是,
我知道一臺開車會違反交通規則的車輛,駕駛有喝酒的機率,
會比能好好遵守規則的機率高。
: 照你這樣講,每個人的酒精耐受力不一樣,有人喝一罐就倒,有人喝一打也沒啥事
: 反正車窗關下來,他也「當下沒有蛇行等等」,你警察就不能臨檢囉 ?
不能用「合理懷疑」臨檢,你有沒有試過「指定公共場所」呢?
合法臨檢的理由足足有6款,有1款不行就沒辦法臨檢了嗎?
: 反正「人權」最大,之後要是真的出事了再說囉?
: 再來,你翻翻這個月的新聞,有幾個毒蟲毒販黑道通緝犯,就是在路上因為「鬼鬼祟祟」
: ,剛好被警察看到,順勢上去盤查,剛好抓到的 ?
鬼鬼祟祟是個人觀感。
新聞裡大都是「看到警察之後逃跑、閃躲」,這就有合理懷疑的客觀事實,懂?
: 台灣有恐龍法官,現實生活中也一堆恐龍法匠。
: 完全不管「實務上」合不合理,有沒有實行上的問題。
: 我相信警察看到現在,根本爽翻天,最好修法修一修。
: 反正到時候她們沒有權力做這些,治安有問題那是你家的事情,還有法條背書呢!
覺得警察可以在無客觀事實下臨檢的想法才是不切實際。
先不講執行取締的警察人數跟其他人民比較,
警察精力跟時間也都有限,
設定合理懷疑的標準,
除了保障人權之外,
也是一個有效率的臨檢方法,
看起來沒問題的(例如一個帶行李箱的阿伯)
和
有具體客觀事實的(在公園聚集叫囂的兩派年輕人)
後者有不法情事的機率一定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