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
「有票就買」 他選議員灑5萬買票換囚3年半
3.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男子郭國志3年前參選高雄市議會第二屆市議員,企圖以每票800元賄選,經檢調監控
,於投票日前一天查獲幫郭男買票的涂姓男子,郭男否認賄選,辯稱交給涂男的5萬元是
預支給涂男應急的薪水,但最高法院不採信,今依《選罷法》投票交付賄賂罪判郭男3年6
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定讞。
郭男曾為國民黨黨員,在2014年11月29日舉行投開票的九合一選舉中,郭男以無黨籍身分
競選高雄市三民區第二屆市議員,檢調事先接獲情資,監控郭男與其競選團隊,發現原在
郭男競選總部工作的涂男,2014年11月27日聯繫方姓前妻告知以每票800元代價,幫郭男
向親友買票,方女允諾,當晚就把買3票所需的2400元送到娘家。
檢調隔天搜索約談,涂男坦承幫郭男買票,供稱郭男給他5萬元,言明:「拿去運用,有
票就買,以不出事為原則!」郭男還准他將餘款拿去加油、買菸或交際應酬等,但當時風
聲很緊,他想說自己家人買一買就好了,方女也坦承參與買票。
落選的郭男始終不認罪,辯稱當時發現涂男私下幫別人助選,因而上班狀況不穩定,他準
備停發薪水給涂男,有人幫涂男求情說沒收入快餓死,他為了避免影響選情,所以預支3
個月薪水共5萬元給涂男應急,絕沒叫他去買票,也管不了涂男怎樣用錢。
法官認為涂男不是具有實力的地方樁腳,郭男推稱給錢用意為「排除選舉障礙」,並不合
理,一、二審均依《選罷法》投票交付賄賂罪,判郭男3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最高
院今維持原判決定讞。涂男與方女一審各被判刑1年2月與10月,各緩刑3年與2年,均未上
訴已先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zmhTiS
5.備註:
選不贏就買票 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