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欲性侵女子 因身高太矮沒有成事
男子酒後欲性侵女子,因自己太矮未遂,一審被判2年10個月後,男子上訴,稱自己屬於
犯罪中止,且具有坦白情節,一審量刑過重,應當判緩刑。
據《法制晚報》報導,2016年3月16日晚上9點多,丁男喝完酒坐公車,一個年輕女孩和他
一同下車,丁男見周圍沒人,就將女子拉到草叢想強姦對方,但因為個子太矮身高差異過
大沒有成事。丁男隔天被捕,一審被判2年10個月,不過丁男上訴,稱自己屬於犯罪中止
,且具有坦白情節,一審量刑過重,應當判緩刑。
而二審法院審理認為,丁某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且強姦意圖非常明顯始終未放棄,未得
逞系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並非自動放棄犯罪,故系犯罪未遂,而非犯罪中止,一審
判決量刑適當。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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