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我今天有幸跟到這場直播
結束之後也上網查了一些資料
想說是否能作為援引
首先是自拍照
http://tinyurl.com/zvgtt5b
在拍照時,4X就擁有照片的著作權,但是若有公開就有侵害肖像權的疑慮
但是在今天的案例之中,4X在發生當下及事後並無公開照片
沒有妨害肖像權的疑慮
滿天星成員也不得強迫刪除照片甚至搶奪手機
因此照片的部分我想是不違法的
再來是直播
http://tinyurl.com/khvc5xq
今天的情況是糾紛場合
並不是無緣無故公開攝影
所以並非法律上所說情節重大
而且在過去也有類似的案例發生
http://tinyurl.com/mdp66gn
所以我個人認為就算4X被吉應該也不是那麼容易成功
4X這樣的動作是正確的嗎?
我認為你可以去問問跟4X合照過的
趙曉音牧師、張守一
問他們是否認為4X是在挑釁
再來看看滿天星成員的態度
就知道是不是正確的
其實整件事我最討厭的還是處理的員警
「你們同志有你們的權利,不要干擾其他人」
試問警察大人在做筆錄前,何以得知誰干擾誰
何不說
你們滿天星有你們的權利,不要干擾其他人
在處理過程中,沒有試圖用法規說服雙方當事人
反而企圖用更大聲、痛罵指責來處理事情
這樣的警員何以讓人民信服?
人民要的是公平權威,而不是無理的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