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摸黑猥褻性侵繼女 重判15年
宜蘭一名林姓男子與繼女同睡一房,竟趁半夜對繼女伸出狼爪,完全不顧睡在隔壁房的妻
子,先是對繼女猥褻,後食髓知味,竟性侵3次得逞,還透過LINE傳訊給繼女告白,繼女
向班上同學及老師哭訴被繼父強姦,全案才爆開,宜蘭地院審理終結,認為林男忝為人父
,重判他15年徒刑。
林姓繼父(35歲)與小茹(15歲,案發時13歲)同睡一房,小茹睡床,林姓繼父睡沙發,
小茹母親及2年幼弟弟則睡在隔壁房,兩間房就一門之隔。林姓繼父平時擔任駕駛賺取生
活費養家,小茹的母親則在家負責帶小孩。
2015年4月間某日凌晨,林男摸黑爬到小茹床邊,把手伸入其衣服內來回撫摸,之後就把
小茹抱到他的床上,脫掉雙方內褲後,竟把生殖器在小茹下體來回磨蹭,之後他床邊打手
槍,隨後跑到廁所內射精,強制猥褻得逞。
林男食髓知味,同月中、下旬,以相同手法,把小茹抱的自己的床上,但這次他直接插入
抽插,快射精時拔出,跑到廁所射精,以此方式對小茹強制性交得逞3次。
5月27日小茹向班上兩名同學哭訴,慘遭繼父性侵,還說繼父透過LINE對她告白說喜歡她
,沒把她當女兒,還阻止她交友,該日晚間,小茹向補習班老師哭訴此事,全案才爆開。
小茹向檢警說,林男都會趁半夜她睡了一陣子之後,跑到她床旁,伸手進衣服內,把她抱
到繼父的床上後脫光,第一次是以生殖器在她的下體處磨蹭,並在床邊打手槍後跑到廁所
射精。但第2、3、4次,竟直接插入抽動,之後拔出到廁所射精。
不過林男矢口否認,還說是小茹因為阻止她交男友才誣指,還說,小茹母親半夜會起身餵
奶、巡房,還會替小茹蓋被,不可能冒此風險對小茹下手。
然而,小茹在偵查、審理時對於案發經過說法明確且一致,也強調「我是氣他(阻止交男
友)沒錯,但性侵害這個事情是真的!」同學證稱,當時眾人要去福利社,小茹說她說被
繼父在房間內強姦,還說繼父用LINE傳訊騷擾,說「很喜歡她」、「沒把她當女兒看待」
、「自從跟第一任男友分手後就對她有感覺」,但小茹回說:「只把她當爸爸」,還向同
學哭訴:「不知道怎麼面對她爸爸」,也不想回家。
小茹在偵查中也說「不願對繼父提告,只想過平靜的生活。」一度替繼父求情,法官認為
,若是小茹挾怨報復而誣指,為何不願提出告訴?認為林男所說不足採信。
另外,小茹母親也說,因有2名幼子同房,且半夜要餵母奶,所以深夜都會起身好幾次,
包括每晚12時、2時、5時都會起身「是例行公事」。她說會幫女兒蓋被,但都是凌晨2時
那次,也會叫林男起床。法官認為,林男可趁幼子半夜哭鬧之際,有足夠時間反應,不讓
妻子發現,認為其說法不足採信,認定林男違反小茹意願,認定強制猥褻1次、強制性交3
次,應依法論科。
法官認為,林男所犯為《刑法》加重強制猥褻及加重強制性交等4罪,犯意各別、行為互
殊,應分論並罰。審酌林男身為小茹繼父,本應讓年幼子女心智得以健全成長,應賦予其
快樂且無憂之童年,然竟為滿足一時之性慾,對小茹為猥褻及性交行為,成為小茹童年時
期揮之不去陰影,為小茹心中不可承受之負荷及壓力,對小茹所造成心理及身體傷害甚鉅
,強制猥褻罪處3年4個月徒刑,強制性交共3罪,各判7年半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
(林泊志/宜蘭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3/1082582/
5.備註:
繼父才35歲 繼女已經15歲了 還滿像鄉民母子丼的想法的... (八卦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