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同同的邏輯 只會硬凹 這又不是我說的 婚姻法立法理由各學界實務界都這樣認為 難道你比他們更強 難道你是立法者?連立法理由的東西都能凹 哈哈 真有你的現在這套制度就是這樣 而且這套制度的立法理由也寫保障的是婚姻制度(婚姻制度跟婚姻不同概念不要又混淆)這就是你的程度? 你現在用的這套制度就是中華民國的民法 你要凹也沒辦法 如果不服去革命創台灣國自己當立法者以原住民習俗為主 不然你也是在這套制度下有點格調好嗎 身在這套制度去扯別的東西如果你認為過時該做的是廢掉這部保護傳統婚姻制度的婚姻法 但同同卻要傳統婚姻法但又反對傳統 不就是打著傳統反傳統的荒謬嗎被同同改掉? 你在平行時空嗎 剛剛東扯西扯的是誰? 你耶你眼睛有問題嗎 我說的是婚姻法不是民法小孩子嗎 還用4你從剛剛完全沒說理 不是混淆 胡扯 不然就是在平行時空連跟你說的制度面你也說不出所以然來你的看法很重要嗎 婚姻法的性質你也搞不清楚 還在那一下歷史 一下學界的 懂的人就知道說的是同一件事都在立法理由唉… 連跟你說婚姻法都能這樣認為 誰跟你說說婚姻法就是一整部法律 民法裡的親屬繼承又被稱為身分法 身分法裡有關結婚部分又被稱為婚姻法 懂不懂你除了嘴還能說出什麼? 如果這麼點程度不要發文讓人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