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亞泥礦權展延沒人反對?林淑芬打臉李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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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淑芬調閱公文,打臉經濟部長李世光,指出在亞泥礦權展延期間,會勘的14個單位
中有部分單位確實表示反對意見。圖/取自林淑芬臉書
2017-03-24 12:57聯合報 記者鄭宏斌
環團與朝野立委批評經濟部護航亞泥,趕在礦業法修正前,展延礦權20年,經濟部長李世
光昨說,會勘的14個單位全都沒有表示反對意見。不過,立委林淑芬調閱公文,指出農委
會水土保持局、花蓮縣政府和文化局都反對,打臉李世光。
林淑芬指出,全台灣最大的礦場,亞洲水泥公司新城山礦場,面積高達399.4946公頃,在
修法前夕被經濟部暗渡陳倉,火速核准展延,亞泥挖山不但可以80年免環評,更可以續挖
20年。
林淑芬說,3月14日環團提出多項礦業法漏洞,立委高志鵬委員更宣示本會期一定會重修
礦業法,礦務局卻在同一天,火速許可亞泥新城山礦場的展延。
經濟部長李世光昨天在立法院說,該案流程是依法行政、依法核准,沒有過早問題。亞泥
礦權展延期間,邀請14個單位進行會勘,但沒有任何單位表示反對。
林淑芬特別調閱公文指出,表示反對意見的單位包括花蓮縣政府、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和花
蓮縣文化局。反對意見包括:
一、花蓮縣政府:「本府為維護本縣好山好水及環境永續立場,對於縣內礦業採礦權申請
展限案…此申請案緩議,敬請參採。」
二、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經查105年度公開1,687條土石流潛勢溪流資料,有土石流潛勢
溪流(花縣DF003)、(花縣DF004)、(花縣DF022)通過,且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花
縣DF004)、(花縣DF022)影響範圍內。」
三、花蓮縣文化局:「查旨案礦區,涵蓋本縣縣定遺址『富士遺址』指定範圍,『富士遺
址』指定範圍內不得採礦。」
其他沒有表示反對意見的單位包括,國防部第二作戰區指揮部、農委會漁業署、交通部公
路總局、鐵路管理局花蓮公務段、內政部營建署、自來水公司第九區管理處、亞泥花蓮製
造廠、經濟部水利署、花蓮縣環保局、交通部觀光局、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林淑芬受訪時質疑,採礦是在山上,經濟部竟找漁業署、公路總局、國防部去會勘?真是
莫名其妙。
林淑芬還對李世光喊話說,「部長,你是在跟我裝傻嗎?一次耍弄不夠,還要繼續耍弄嗎
?」更不用說,這個礦區還有原住民保留地,根據原基法第21條的知情同意,這些都做了
嗎?
林淑芬表示,台灣不是不能開採礦石水泥,而是要明智合理開採。現在礦業法的霸王條款
,讓礦業權者長期將公有資源私有化,明顯圖利業者,所以已經要修法,而政府都知道了
,卻故意包庇亞泥偷渡。
為了反對亞泥案,近60個民間團體聯合朝野立委提出共同聲明,要求經濟部撤銷亞泥新城
山礦區違法展限處分。
共同聲明包括,撤銷亞泥新城山礦區違法展限處分;本案應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
諮商同意權,取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後才能核定;礦業權展限需依法重作礦業用地核定;
建立並落實當地居民程序參與;礦業開發審查資料進度全面上網公開,不得欺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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