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
銅板賠車禍和解金 婦嗆:那不是錢嗎?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土城區日前一起車禍事故,葉姓婦人開車與廖姓男騎士發生碰撞,事後雙方經調解
後,葉婦同意簽訂和解契約,按月分5期賠償共1萬7千元。但廖家指控,葉婦每次都拿著
一大包零錢交付款項,讓他們一家人覺得,葉婦根本是心不甘情不願故意給難堪,每次都
要在派出所門前,頂著寒風花2小時蹲在地上數錢,「簡直是把人當乞丐對待,非常過分
」。葉婦則說:「那個不是錢嗎?」
《蘋果》直擊,上週六廖男帶著妻兒3人前往土城廣福派出所,第5次點收葉姓婦人車禍和
解金3500元,葉婦同樣是用一大袋1元、5元、10元、50元的銅板付款,廖家3人在派出所
前騎樓,蹲著2小時數銅板,直到《蘋果》上前拍攝,葉婦隨即蹲地收起零錢打包裝袋,
直說「明天到銀行換紙鈔,再交付尾款」,隨即要轉身離開,面對《蘋果》詢問,葉婦說
「那個不是錢嗎?」「那個不是錢嗎?」之後就不願多說、離開現場。
廖家人表示,葉姓婦人真的很過分,給錢不甘願還把人當乞丐,除了去年11月第一次在區
公所調解時,3000元和解金是用紙鈔付現,之後每月17日約定派出所前交付款,葉婦要求
在派出所騎樓下點收,不願入內派出所交款,全家人頂著寒風蹲坐在騎樓下,數著大小銅
板耗費2小時。廖妻指控「葉婦根本是不服調解,不甘願就惡意整人。」
廖妻拿著調解單據說,事情是去年9月16日發生,丈夫騎機車行經土城廣福街,葉婦的小
客車發生碰撞車禍,丈夫左小腿受傷無法工作,在家休息了2周。11月交通糾紛調解雙方
和解,葉婦同意5期分期付款,共支付1萬7千元,當下拿出3000元紙鈔當作和解金頭期款
。
廖妻說,不料,葉婦12月第二次付款時,竟拿來一大袋銅板,就直接丟在地上,要求我們
在派出所騎樓點收簽名,打開袋子發現混裝著1元、5元、10元、50元銅板,我們蹲坐在地
上數著3500元銅板,葉婦還急著說不用數直接在簽收單上趕快簽名,直到清點完畢卻短少
1000元,葉婦才心不甘情不願,從口袋裡拿出紙鈔付款。
廖妻還說,第三次也很可惡,葉婦表明下班時間較晚,約晚上11點付款,沒想到當晚頂著
低溫寒風,葉婦還是拿一大袋零錢,還酸言酸語「快點算錢拿去看病吃藥」。這真的是欺
人太甚,瞧不起人,把我們當乞丐看待,真的非常過分。
廖妻無奈說,始終不想與葉婦計較,只想快點落幕,但第4、5次,葉婦依然還是用銅板付
款,覺得葉婦根本就是不滿調解結果,理賠付款心不甘情不願,故意拿銅板羞辱,就是要
我們在派出所前,人來人往的地方,蹲地上推疊著銅板數錢。
上週六最後一次付款點收時,葉婦發現《蘋果》記者到場,趕緊將地上銅板打包,並說「
會換好紙鈔,明天再來拿錢。」不料,隔天晚間7點半時間一到,廖家人抵達派出所,卻
不見葉婦,直到晚間8時打電話詢問,葉婦才說還沒約定時間,經溝通後,葉婦當晚9點半
到場交付剩餘3500元尾款。
結束時,《蘋果》上前詢問葉婦,「為何拿銅板給對方?」葉婦不願多說,還要記者別拍
,接著說「那個不是錢嗎?」「難道銅板不是錢嗎?」隨即和家人共乘機車離開現場。
警方表示,來派出所當作會面當作交付款地點時,有向當事人詢問是否入所內點收,但都
遭到回絕,加上民眾賠償交付款行為屬於個人行為,警方沒有強制介入權力,只能一旁觀
看勸說,避免雙方發生爭吵滋事。(突發中心施昂強/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5/1082838/
5.備註:
寶中之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