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livo (ä¸å¹«å¹«ä¸»)
2017-03-25 14:30:00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不能因為討厭這個人就改變規則這是柯市長不久前說過的話,如今柯市長歷經龍腦永春都
更後,柯市長的新SOP!?驚
原來這樣搞也可以,建商偷拆一半,柯市府再基於公安理由用建築法強拆,舊題不也是種
創新。。。
蔡志揚分享此則臉書,原來這樣搞也可以
。。。
既然林洲民說人家實際上是同意戶,為什麼不一開始就依都更條例第36條協助建商拆除?
你核准拆除執照註記:要和不同意戶善盡溝通也是業障重囉,嘆。。。
同樣是偷拆,沒想到新北市朱朱倫還比柯市長有Guts,或者說柯市長觀察風向有利此時不
拆要待何時?劉政鴻“天賜良機”第二,偉哉。。。
樓下繼續跳針房仲釘子戶。。。
FB連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448010238544654&id=10000007076810
0
FB內容:
http://i.imgur.com/pMhi9eo.jpg
「「這樣搞」
引發疑慮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說,當一個都更案走不下去,建商選擇偷拆一
半,北市府接著認定屬於危樓,再動用建築法執行強拆,只會讓更多建商認為「原來這樣
搞就可以」。
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理事長婁光銘說,去年新北市發生「吃早餐偷拆」事件,新北
市依法勒令建商不准開工,北市卻是強拆,「政府機關用什麼角度去執行同個法規,外界
應該去思考」。
長安西路都更案日前遭拆變危樓,昨天北市府以公安為由強制拆除,成為台北市長柯文哲
任內執行的第一起強拆案。不同意戶張先生在現場撒冥紙哭訴,北市前廉政委員王小玉痛
斥「北市府已違憲」,這是大埔事件翻版。」
作者: fit 2017-03-25 14:31:00
你說違憲就嚴重了,快去聲請釋憲啊!!
別在那邊一直驚啦,你是港片看多了在"驚驚""怕怕"是膩
作者: ter2788 (詹阿獺) 2017-03-25 14:32:00
id 正確
作者:
dufflin (怨憎會 愛別離 求ä¸å¾—)
2017-03-25 14:36:00大哥 您是感嘆當初怎沒想到嗎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7-03-25 14:38:00明明就是房仲獅子大開口+根本沒住那邊,為啥一直裝傻??
作者: saisai34 2017-03-25 14:42:00
法律有規定不能獅子大開口嗎? 建商買不起就不要都更啊
作者: saisai34 2017-03-25 14:43:00
不管在釘子戶多討人厭,老屋情感私人財產依然應予以保障
作者: fit 2017-03-25 14:44:00
有保障啊!!拆人家房子是要賠錢的
作者: zzro 2017-03-25 14:46:00
建商簽約能簽成全部答應才有效 有人反悔就放棄這區找下一個但因為能強拆 所以不用這樣 一戶戶收剩下的再用強拆就好這也是政府給民辦都更時沒訂sop也沒監督 爛攤子還是政府收
作者: x6urvery (魁) 2017-03-25 14:52:00
有誰可以說一下 這位是誰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7-03-25 14:52:00就嘴臉太醜陋+演技太差,一下就被看穿死要錢台灣沒人會挺死要錢的人啦,sorry,柯黑跟跳板幫很挺而且根本不住在那邊=是炒房,某樓裝傻看不懂??
作者: capirex (′・ω・`) 2017-03-25 14:57:00
講那麼多 快去工地前點蠟燭痛哭大喊 居 住 正 義~~~~~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3-25 14:59:00這位是誰?
作者:
h007 (007)
2017-03-25 15:30:00郝聾兵粉真的很挺房仲 了不起 負責
作者: pippen456 (pippen456) 2017-03-25 15:31:00
獨立產權與共同持分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