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豬油
2.完整新聞標題:
摸奶求歡被拒 男子企圖「丟包」害女從機車摔傷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在卡拉OK店邂逅一名成年女子,以為飛來艷
福,騎機車半夜載對方到林園山區某國小內,撲倒被害女子摸奶求歡被拒,李男惱怒企圖
將被害人「丟包」,被害女子追上李男的機車要坐,卻跌落摔全身傷,哭哭啼啼,李男才
載她下山,高雄地院審理時,被害女子雖表示願原諒李男,法官仍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
徒刑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告李姓男子與被害人A女均為某卡拉OK店常客,民國104年4月20日凌晨2、3
時許,李藉機邀A女外出閒晃,經A女應允,李遂騎乘機車搭載A女前往附近超商購買飲料
、食物,再將A女載往附近山區的一所國小。
李男與A女抵達國小後,原一同坐在校內某處食用所購買食物,不料李男基於強制猥褻之
犯意,以雙手將A女壓倒在地,並以手搓揉A女之胸部,經A女向李表示「不要」等語,並
不斷掙扎、阻擋,李才罷手,並怒而要求A女自行返家,隨後即欲騎車離去。
因A女不識路,且夜色已深,見李男欲自行騎車離去而心生恐懼,急忙搭上李騎乘之機車
,而李不顧A女尚未坐穩即加速騎車離去,致A女摔落在地,並受有「左膝挫傷、右腳拇指
挫傷、左手肘二處挫傷」等傷害。因A女坐在摔落處不斷哭泣,李才返回原處搭載A女至鳳
林路口,再自行步行返家。
A女返家後旋將此事告知胞姐B女,乃帶同A女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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