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9910 (b9910)》之銘言:
: 北院記者會直播
: 1. 洩密案判決理由
: 黃世銘洩密在前,馬英九再要求審閱該檔案,就不構成教唆洩密,
: 因為已洩露之秘密不是秘密.
: 補:http://i.imgur.com/X2PGw4k.jpg
: 2. 毀謗案判決理由
: 馬英九批柯建銘屬(1)善意合理評論(2)涉及公益(3)基於政治關係
這其實蠻有道理
我舉一例
媒體跟各種政治 談話性節目 都會談論時事
例如各種命案講得身歷其境 基本上偵查不公開形同具文
所以各種討論的都無罪
同理
今天洩出的秘密 就不是秘密惹
英九帥哥只是複述一遍
做的事情跟寶捷 立肛 吸瓶 沒什麼不同
只是他是百分百知道真相 名嘴知道87%
所以從法官角度解釋頂多是道德問題
大概是這樣ˋ△ˊ ˋ△ˊ ˋ△ˊ ˋ△ˊ ˋ△ˊ ˋ△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