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你是什麼東西」 一句話代價罰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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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8日18:57 蘋果日報
「你是什麼東西?」一句話辱人,代價5張千元鈔票。新竹市1名謝姓社區大樓管理委員,
2015年10月間在該社區與其他管理委員會開會,其中孫姓社區保全物業經理,要求謝姓委
員解釋住處大門佔用住戶的玄關,謝悩怒竟當其他委員面前辱罵「你是什麼東西?」孫男
氣不過,怒控對方妨害名譽。
被告否認有何侮辱犯行,他辯稱,因為當時討論某住戶提出書面說他住處大門推至玄關位
置,占用共同用地的議題,物業經理他我配合將住處大門往後退回,不要占用玄關,他問
告訴人是否知道整個來龍去脈,他說「你是什麼東西」這句話的意思,是指告訴人憑什麼
要求他回復原狀,他主觀上並沒有侮辱、貶損之意。
法官當庭勘驗錄音,發現謝確有說過此話。法官認,根據教育部頒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什麼東西」一詞,通常是斥罵鄙視他人,在我國社會普遍是斥罵鄙視他人,表達不滿、
質疑對方地位的語意甚明。
若依被告辯調只是表達「你憑什麼要求我」之意,有許多和緩用語可取代,而不用「你是
什麼東西」,將人「物化」為「東西」。由於孫男是派駐社區經理,肩負管委會及住戶委
託,卻遭管理委員指為「你是什麼東西」,貶損原告的聲譽及評價,甚至遭住戶或其他管
理委員質疑能力,傷害其職業尊嚴。
法官勘驗錄音帶,發現原告對事件始末不了解,強烈要求解釋,引發被告情緒反彈,導致
出言侮辱,孫男不是沒有責任,兼衡被告於審理時猶飾詞否認、雖口稱願當庭向告訴人道
歉,但屢屢話中帶刺的犯後態度、侵害告訴人名譽,迄未也未和解,因此依妨公然侮辱罪
罰謝男5千元,得易服勞役5日。(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