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強吻少女摳下體 補習班狼師拗整骨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楊姓補習班老師以整骨為名義,把當時15歲國中少女小美(化
名)騙進視聽教室後強吻、舔胸並指侵,被害者提400萬求償,新北地院判楊男需賠償小
美及其父母100萬元。
檢警調查,小美在楊男任職的補習班補習,由於楊男在教學上對小美十分嚴厲且會體罰,
小美畏懼楊男,不敢違背他的要求。
103年6月間,楊男宣稱小美「內分泌失調、荷爾蒙有問題」,以整骨為名,把她拐進視聽
教室,要她脫去衣、褲,小美顧慮對方是老師,心想若拒絕恐遭懲罰,依言行事卻慘遭性
侵,事後她向好友訴苦,國中輔導老師輾轉得知後報警處理。
警詢時,楊男坦承「確實用手去檢查她的下體」等,法院審理時改口有「整骨」事實,但
否認性侵,法官不採信,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判刑1年4月。小美提出
400萬元求償,法官認定楊男侵害小美貞操權,也侵害其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督權,判
賠合計100萬。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90105
5.備註:
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