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V5VV (VVVVV)
2017-03-31 19:45:48她初次見面就和男網友上床 後來又約3次 還說:我被性侵!
東森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31/895912.htm
▲A女和男網友床戰4次,後來就提告性侵。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A(化名)和初次見面的林姓男網友見面後便立刻上床,後來也再約了3次床戰,
不過她卻告對方性侵,說是因為被拍裸照、威脅要告訴男友才會同意繼續上床,不過她提
不出任何有被恐嚇的證據,因此沒能告成。
A女指控,第一次和林男見面時,對方就說「下雨要到旅館整理衣服」,因此被帶到摩鐵
性侵得逞,過程中也被拍下背部全裸照片,後來就被當成是恐嚇的籌碼,如不傳裸照就要
把這件事告訴她的男友,但照做後對方還是再要求發生3次性關係。
對此,林男堅決否認犯行,跟A女發生關係都有經過同意,也沒有拍照,確實是有說過「
若不與他做愛就要告訴男友」,但這是吵架時的氣話,曾經錄過的情色視訊也已刪除。
A女後來又說明,第一次上摩鐵時,有剝開對方的手,但因為實在抗拒不了也就同意了,
衣服是自己脫的。檢察官調查後認為,A女身為成年人,理應知道去摩鐵是要作什麼,而
且發生關係時她也同意,至於是否遭到恐嚇,又因為她封鎖林男而無法提供證據,她的男
友也確認過林男手機裡沒有她的性愛影音,因此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作者: podon (podon) 2017-03-31 19:46:00
母豬!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03-31 19:46:00不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7-03-31 19:46:00台女真的很棒
作者:
q10242 (黑田祐司)
2017-03-31 19:46:00男森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brian1122 2017-03-31 19:47:00
母豬正常發揮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7-03-31 19:47:00齁齁齁
作者:
Calcifer (抹茶凍加兔子蘋果)
2017-03-31 19:47:00最後一次不要不行捏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7-03-31 19:47:00
告性侵跟抽獎一樣 有摸有機會賺錢 低風險高回報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3-31 19:47:00
台女不意外
作者: wds824 (wds824) 2017-03-31 19:49:00
科科科,優質OO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3-31 19:49:00台灣的女孩 真的很棒^^b
作者:
yw1002 (kenny)
2017-03-31 19:49:00為何我遇不到
作者:
sexbox (低能兒)
2017-03-31 19:50:00人家4女森能化名 林男吃土去
作者:
whitecow (whitecow)
2017-03-31 19:51:00台女不意外...誣告跟喝水一樣
作者:
mecca (咩卡)
2017-03-31 19:52:00腦袋有問題吧 趕快帶去檢查一下
作者:
rul543 (台灣馬媚娘傳奇)
2017-03-31 19:52:00行房記錄器正夯
作者: jim13001 (雞) 2017-03-31 19:53:00
剝開他的手?? 血肉模糊了吧。。。男的怎麼不告傷害
作者: Forad 2017-03-31 19:53:00
母株真ㄉ噁勳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7-03-31 19:53:00台灣的男生真的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theyolf (qq)
2017-03-31 19:54:00小祕密版又多了一個版友
作者:
sellgd (李先生)
2017-03-31 19:55:00女生會讓你「記錄」嗎? 不如上床前立個互相同意的生死狀行房生死狀
作者: james0146 2017-03-31 19:55:00
母豬去死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7-03-31 19:55:00一進房手機就開錄音放在旁邊不會喔 不要公開散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