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fref=ts
: 卦點:
: 今天的李茂生專欄是一篇推薦文,看起來是沒有問題的,
: 不過問題出在哪裡呢?
: 既然犯罪的原因無法究明,那麼制度對於犯罪行為的反應就是純粹的處罰了。
: 而處罰效果的功利性思考在於,人都會怕惡害的賦加或利益的剝奪,
: 只要對犯錯的人處罰下去,那麼他們就會怕,潛在性的犯罪人也會怕,
: 於是社會回復安定。問題是並不是每個犯罪人都會被抓到,投機取巧者仍舊存在。
: 在這種思維下,不斷加重的嚴罰以及全面性取締的政策於焉產生。
: 臺灣目前的狀況就是如此。
: 肅殺的刑事政策在在表達出不寬容的排除與冷漠的人際關係。
: 在位者狡猾地利用民眾高亢的情緒,除塑造出團結一致的假象外,
: 另也圓滑地推脫了國家與社會應負擔起的責任。
問題出在哪裡呢?
日本最著名的被害者家屬,"酒鬼薔薇聖斗"案件的父親土師守先生認為,
以上不應適用於極度兇殘的殺人犯.
李茂生的問題在於,他把”少年犯”統歸於一個範疇之內,
卻沒有考慮到少年犯的犯行也有很大差異.
主張嚴罰,不是為了讓潛在性的犯人怕,而是給予這些兇殘的犯人應有的懲罰,
簡單說是符合社會的公平正義。
當然,我不是主張要一律嚴罰(別扣我帽子),但至少在兇殘犯人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