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
4千元LINE15歲國中妹援交 男「緊張再補1次」判6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402/896895.htm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一名34歲綽號小蔡的男子去年4月間透過LINE聯絡仲介,以台幣4千元找一名15歲國中少女
到汽車旅館援交,但他因太緊張未完成性交易,隔月他又約少女放學後到另間旅館援交,
後來北市府少年警察隊到學校執行校訪勤務時,少女坦承援交,事情才曝光。法官審理後
,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有對價的性交行為罪,判小蔡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
判決指出,小蔡去年4月間在LINE上看到一名綽號「雞頭」之人,以暱稱「茶」刊登援交
訊息,便透過「雞頭」仲介聯繫後,在當天晚間11時約一名少女到汽車旅館,小蔡明知對
方年僅15歲,仍以4千元要與其發生性關係,但過程中小蔡因為太緊張未完成性交易,於
是又與少女相約他日再「補1次」;隔月小蔡又以LINE約少女放學後見面,並於晚間載其
到另間旅館開房間。
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有公共危險之前科,足徵其素行非善,其行為時為年滿34歲之人,
明知少女年齡,對於性行為方面之智識及自主能力均未成熟,竟為滿足一己性慾,而與其
性交易,對年幼少女身心發展造成不良之影響,且已危害社會善良秩序風俗,應予非難;
但念及其犯後坦認犯行,態度尚可,且部分犯行並未得逞,兼衡尚須扶養2歲、5歲之子女
,因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