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04-07 11:34:02昨天半夜
推文跟法律人討論到 馬偕肩難產案
當時案子出來 醫界譁然
這個案子最後的結論是最高法院認定
醫療行為不適用消保法
我有幾個問題
1.當時首度把消保法適用到醫療行為
而引起宣然大波的一審法官
需不需要出來 對社會的影響倒個歉?
轉型正義ㄧ下
2.這個案子是不是 四大五大皆空的濫殤
3.鄉民還記得那幾年
把醫生當過街老鼠 人人喊打的醫糾新聞嗎
只要是醫糾 無不悚動 灑狗血
好像這幾年 風向已變了
所以從當年1998的事件 是不是應該回頭檢討一下了
有沒有一審法官 天才判決 會影響社會
這方面的八卦? 要如何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