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H10 (貝貝)
2017-04-08 12:47:00近日勞動部統計105年各縣市執行勞動條件檢查結果,高雄市達成率134%為最高,總計檢
查4812廠次,開出1,286張罰單,裁處金額達5,302萬。(我不相信)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今(7)日再公布106年第3次違法事業單位名單,總計公告65家違規事
業單位,分別開罰2萬至32萬元不等。(ps:共312萬)
三芳化學給予請假勞工之薪資低於基本工資、又屢有工作超時情形,本次再度查獲外勞單
月加班高達84小時,重罰32萬;
中法興物流公司未將伙食費、各項津貼計入加班費計算基礎,導致加班費給付不足,且使
勞工單月加班時數高達73小時,嚴重違反勞基法規定,重罰24萬元;
原聖企業有勞工將於1年內符合退休條件,卻尚未足額提撥舊制退休金準備金,遭處分9萬
元;
吳記餅店給付勞工加班費不足、又使勞工連續出勤25天,遭罰6萬元;
方師傅瑞北店使勞工單月加班27.5小時,卻未支付勞工加班費,遭處分2萬元罰鍰。
方林宏佳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
依法執行職務,罰3萬元。
附件還看到
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30萬
高雄市商業會 4萬
台精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4萬
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2萬
法務部矯正署雄二監消費合作社 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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