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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董座未按月付扶養費 名媛揚言查封房屋
2017年04月09日18:27
李姓名媛13年前未婚生女,一度指某科技大老是女兒生父,對方認領後,才發現小孩不是
他的骨肉,李女改稱某石化吳姓董座才是女兒的爸,並打認親官司,經法院認定,吳董就
是李姓名媛女兒的生父。上月9日,最高法院再判吳董須按月付4萬5千元扶養費,一月未
付應一次給付1年扶養費;本月5日李女尚未收到扶養費,李女表示,將請法院依判決執行
一年54萬元的扶養費。
李女稱,「一個年薪5、6千萬元董事長,竟連1個月4萬5千元的扶養費都不付,難道要我
去查封房屋,他才甘心嗎?」李女說,依判決內容,一期未付要一次支付1年的扶養費54
萬元,她將請律師依判決書內容,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程序。吳董律師僅表示,一切依判
決書依法執行。
這起認親官司已定讞,但從事發至結局情節猶如電視劇,李女自2004年11月與當時擔任某
金控副董的吳男交往,隔年初發現懷孕,赴美待產,來回機票與坐月子費用均由吳男支付
,李女在2005年7月生下女兒,吳男按月給付10多萬元生活費、每周末與她和女兒團聚。
不過,李女對外卻指某科技大老才是女兒生父,對方一度認領,後來發現不是他的骨肉,
打官司否認親子關係勝訴後,李女改稱女兒是與吳董生的,另打官親子官司要吳董認親並
給付扶養費,但吳男否認是小孩生父,辯稱因同情小孩長得可愛卻「父不詳」,才出錢資
助。
一審認為科技大老與小孩無血緣,反而是吳男對小孩有扶養事實,且兩人血型相同、長相
神似,判決吳男是小孩生父,應於判決定讞後,按月支付女兒4萬5000元生活費。李女上
訴加碼要求吳男應賠償她所墊付的女兒生活費700多萬元,吳男也上訴但拒驗DNA,李姓名
媛還曾當庭扯吳董的頭髮,拿去作親子鑑定,確認女兒就是吳董的骨肉。
上月9日,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判吳男應支付李女代墊的256萬5000元扶養費,往後另
須按月支付4萬5千元的扶養費,若一期未支付,等同十二期到期,換句話說,李女有權一
口氣要求吳董支付1年的扶養費。(張欽/台北報導)
李姓名媛(圖)代女討扶養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