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大生摩鐵陪睡 遭洗劫還被傳染愛滋

作者: kiesoIFRS (滿天都是陳予新)   2017-04-10 19:17:11
※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中華民國的法官真的是臺灣的毒瘤
: 並不是男大生曾經跟人無套肛肛就表示愛滋甲甲無罪了
: 重點在於愛滋甲甲明之自己有愛滋還故意跟別人肛肛(誰肛誰我就不曉得了,新聞沒寫)
: 他就是故意散佈不治之症;不需要確定男大生的愛滋病毒是誰傳播的
真的
根本就不需要知道是誰傳給那個男大生甲的
只要有故意傳播愛滋病, 不管對方有沒有因此得愛滋
就應該要被關起來了.
法官大概是害怕被扣上歧視的帽子
只好放了甲甲
善良台灣人們真的很可憐活在假彩虹霸權
: 愛滋病就是一種讓人恐懼萬分的不治之症;但是卻被特定族群美化為慢性病
: 這種說法假如是為了避免一般人歧視不小心得到愛滋病的人,或許可以解讀為利益良善
: 但是本來就荒淫無度的族群卻把這種說法當成他們惡意散播不治之症的恐怖病毒
: 的合理化藉口;那這應該判死刑
: 因為他們就是自己荒淫無度得到不治之症,所以心理不平衡,憤世嫉俗,想陷害別人
: 故意散佈的
作者: j30916 (麵包王)   2016-04-10 19:17:00
五樓愛滋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7-04-10 19:18:00
作者: michaelwu (我是阿鋪)   2017-04-10 19:18:00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7-04-10 1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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