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跟中國政府簽合約可信嗎?

作者: longyin (龍吟)   2017-04-12 08:40:49
這裏有一個問題,那就是行政命令的
法律效力低於法律,兩岸的這個合約
不是經過雙方國會批准的條約,僅僅是
政府間協議。正如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
法律效力低於台灣關係法一樣。
根據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涉及國家
安全的案件,政府可以不及時公佈案情
可以不允許家屬探視,法院可以進行
不公開審理。
但是律师的知情權,辯護權,探視權
還是有的。現在可以考慮請一個律师。
如果不請,那麽政府會給嫌疑人指定
一個免費的公派律师,因為公派律師
收不到一毛錢費用,大多數情況都不會
好好辯護。
還有一個問題,蔡政府如此低調,會不會
李確實是情報人員??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4-12 08:44:00
轉碼失敗
作者: Suboy (關於你的歌~)   2017-04-12 08:45:00
低調就是情報人員?
作者: xxyxx (123)   2017-04-12 08:45:00
中國有自白外直接證據怎不喊的全世界都知道,反而還搞傳信這種舉動?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7-04-12 08:52:00
直白一點就是簽這個一點用都沒有,中國法律不讓探視的,協定一點也幫不上忙, 中國法律讓探視的, 直接依中國法律申請哪簽這個狗屁協定到底有什麼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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