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篇主題目前的回文跟推文,
有些不知道實際狀況的在那邊說幹話
我跟女朋友至少去過三家以上診所檢查
固定去高雄長庚,小港安生,其他家隨機看沒記
除了高雄長庚,一般婦產科醫院只要付掛號費就會幫妳做超音波
然後會跟你說明小孩的狀況,性別會很迴避式的回答因為法律規定不能說
照超音波初期都是看心跳,到比較後期會告訴你這是小孩什麼部位,
看頭圍手跟腳是否健全,還會算指頭給妳看
一開始我也不知道健保只有補助一次超音波,是後來長庚的醫師
跟我們說後續安排的是免費做的,健保只有補助一次,
醫師為了了解寶寶狀況,才安排我們照超音波,
而我們在安生檢查時,醫師某次還開了3D給我們看寶寶狀況,
還會印超音波照片給我們。
"小孩只有左腳說超音波檢查不出來,幾乎不可能"
報導中的可能中後期只去同一間檢查,後期就算開始發現狀況不對了
醫師就算告訴你孩子有狀況又能如何,增加自己賠錢機率?
採取迴避式回答的機率很高
所以奉勸各位千萬不要醫師說什麼就是什麼,要多找幾間醫院確認,
醫生是人不是神,當發現需要背負責任時,故意不跟你說你也不知道
他沒有義務挖洞給自己跳,醫生會勝訴不意外。
孩子是自己的不是醫生的。
※ 引述《worlddragon (風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12次產檢未發現女嬰缺手腳 婦人求償816萬敗訴
: 3.完整新聞內文:
: 林姓婦人懷孕期間至新北市一間婦幼聯合診所進行12次產檢,醫師均回「胎兒很健
: 康」,最後她生下1名僅有左腳的女嬰,提告指控診所陳姓院長,檢方已處分不起訴;
: 林婦再向診所求償816萬餘元,新北地院認為,超音波不見得能察覺胎兒肢體異狀,
: 院長診斷處置符合醫療常規,昨天判決林婦敗訴。
: 判決指出,林婦提告表示,2013年1月間得知懷孕後,開始到這間婦幼診所接受產檢,
: 前後共12次,每次問診僅有短短5分鐘;詢問院長時,對方都回答:「胎兒十分健康」,
: 但8月剖腹生下女兒,卻見她只有左腳。
: 林婦要求診所提供產檢拍攝的超音波影像檔,發現全長僅有4分48秒,每次產檢超音
: 波影像檔僅有19秒,與一般孕婦拍攝超音波每次約15分鐘有落差;她認為已經有多張
: 超音波影像檔可看出胎兒畸形,診所的疏失造成女兒一生都要受人照顧,應賠償她766萬
: 餘元、賠償女兒50萬元,共816萬餘元。
: 陳姓院長出庭表示,林婦在診所產檢12次,依國健署規定僅能提供一次免費超音波檢
: 查,但林婦每次來產檢,診所都免費幫她做超音波檢查,產檢過程並未發現胎兒異常,
: 女嬰是先天性肢體不全症,屬不明原因的先天性疾病。
: 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結果指出,常規超音波能檢查出35到56%胎兒有無異常狀況,高
: 層次超音波可檢查出80%以上,但並非所有胎兒的先天性異常皆可藉由產前超音波檢查
: 發現,本案因常規超音波檢查並未發現異狀,未進行高層次超音波檢查符合醫療常規。
: 法院依據鑑定結果,認為診所並沒有產檢疏失,林婦也無法提出其他證據能證明診
: 有醫療過失,駁回林婦聲請。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01852
: 5.備註:
: 當醫生好像蠻容易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