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出庭這張照片 劉宏恩質疑特權!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37101
劉宏恩質疑照片中馬英九為何可以在法院內,持麥克風發表聲明。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php1tBjXn.jpg
(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7-04-15 13: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所涉洩密及教唆洩密案,昨天台北
地院首度開庭,馬英九庭訊後接受媒體專訪強調:「我沒有犯罪,我無罪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在臉書質疑,馬英九為何可以在法院內拿麥
克風發表聲明。
本報報導,馬英九昨天當庭批評檢察官羅織入罪,並在結束庭訊時,下午
5點30分左右接受媒體採訪,重申於庭上答辯時的立場與主張,強調:「
我沒有犯罪,我無罪!」北檢昨深夜發新聞稿嚴正聲明反擊,呼籲馬在訴
訟期間勿以情緒性或政治性言語誤導視聽。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觀看本報照片後發現,馬英九在台北地方法院「
內」拿麥克風發表聲明。劉宏恩感到詫異,指出「台灣的法院已經開放當
事人可以在法院『內』拿麥克風用擴音器對記者發表聲明?」,「請問這
是否為特權還是法院高層給予特許?」
劉宏恩諷台北地院可比照當年「吳敦義外孫機場臨時辦理護照」的作法,
讓所有當事人都可以比照辦理,「以後各位律師請記得幫喊冤的當事人攜
帶麥克風擴音器」。
劉宏恩
3 小時前
【請問台北地方法院︰法院「內」已經開放當事人可以拿麥克風擴音器開記者會了嗎?】
看到這張自由時報昨日拍攝馬英九案開庭的新聞照片,我感到非常非常詫異!
這明顯是在台北地方法院「內」做的拍攝。我想請教台北地院及各位法官律師朋友們,
請問究竟從什麼時候,台灣的法院已經開放當事人可以在法院「內」拿麥克風
用擴音器對記者發表聲明?如果這一位當事人可以,其他案件的當事人是否也可以?
如果其他當事人不可以,請問這是否為特權還是法院高層給予特許?
煩請說明︰以後其他當事人喊冤可不可以比照辦理?
強烈建議︰台北地院比照當年「吳敦義外孫機場臨時辦理護照」的作法,
既然已為某人開了先例,就乾脆全面開放所有當事人都可以比照辦理。
以後各位律師請記得幫喊冤的當事人攜帶麥克風擴音器,也請法警不可以驅逐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