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司改會議/防違法報導研擬媒體界線與罰款

作者: jenlei (大帥哥)   2017-04-16 08:08:04
Nownews
司改會議/防違法報導 研擬媒體界線與罰款
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15日上午討論「偵查不公開、媒體影響審判與隱私保護」等議題,
本次會議延續3月28日第三次會議,討論約5個半小時後做出數項決議,包括應研議媒體不
法侵害司法人權的具體情事,明文列為罰款項目、偵查中案件,媒體報導若有涉及被告或
嫌疑人之姓名年籍等個資應以適當方法予以遮蔽、研議在偵查或審判中案件之報導界線與
標題使用等。
此次會議做出幾點決議,其中提到本於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保護案件相關人隱私、尊
重多元文化及維護司法公正之憲法原則及精神,研議包括衛星廣播電視法在內的相關法律
及草案(如數位通訊傳播法)中,就尚在偵查或審判中案件之報導界線。例如限制或禁止媒
體拍攝、播出犯罪嫌疑人或案件相關人畫面、犯罪現場畫面及畫面之引用、標題使用,以
及相關案件當事、利害關係人的司法人權及其對錯誤報導的更正權,制定具有罰則效果的
規範。
對於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不法侵害司法人權的具體情事,也應明文列為罰款項目,並作
為主管機關審查相關執照或許可發給與否的重要依據。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召集各相
關媒體代表,提供相關資源,協助檢討現行相關自律機制及規範,使在第一線工作的媒體
相關從業人員,清楚理解對司法案件報導及評論的標準及界線,以提升媒體處理司法新聞
之品質。
另外,也建請凡偵查中案件,媒體報導若有涉及被告或嫌疑人姓名年籍等個資,原則應以
適當方法予以遮蔽,但遇有重大國家安全事件、疑似恐怖攻擊活動、連續性或流竄性犯罪
等與重大公益相關事項,不在此限。至於報導中落實無罪推定原則、或適當加註說明相關
警語之意旨,例如「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等,以落實偵查
不公開暨無罪推定保障被告之意旨。
https://m.nownews.com/news/2484422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7-04-16 08:10:00
說句笑話,蔡英文比馬英九和陳水扁,還必假新聞怕假新聞界線都來了
作者: Mesa5566 (Victor Mesa)   2017-04-16 08:12:00
呂炳宏:殺人共犯? 范佐憲:色情護膚.組頭.盜賣軍品?
作者: f124 (....)   2017-04-16 08:12:00
阿放消息的檢察官要不要開除 爛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4-16 08:20:00
豪可怕喔
作者: Ryan823 (想當當)   2017-04-16 09:05:00
我操你媽的司法鳥會,人家日本新聞報導都可以把犯嫌人的照片播出來,起碼以後看看搞不好有記憶遇過這個人,他媽的台灣有報跟沒報一樣,最後曝光的都是被害人長怎樣,反而是犯罪狗的人權,神秘到都沒人知道社區出一個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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