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cloth (呂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
: 僅1.84秒可反應 騎士撞人無罪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7-04-16 00:03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 一秒之差,騎士避過刑責。戴姓男子騎機車行進時,蘇姓婦人牽著狗突然小跑步穿越馬路
: ,他煞車不及撞死對方;法官根據監視器和鑑定報告,認定煞停時間約三秒,他只有不到
: 二秒可反應,猝不及防、沒有過失判無罪。
這法官亂判阿
行人牽著小狗散步過馬路,不正常嗎?
但是機車是設計用來撞死人的嗎?
撞死人了還沒事,這簡直是助長歪風阿,難怪殺幾個人也不會判死.
煞停不住,難道就可以當成撞死人的正當理由嗎
停不住怎麼不去檢討是不是機車設計不良所造成的,
人好好的走在沒有規定行人不能行走的馬路上,
結果被機車拿著不能煞停的理由惡意撞死,
遇到紅燈都知道超過停止線就要受罰了,
那怕是離停止線一公分就轉紅燈,也是不能停超過停止線,
那為什麼距離行人還這麼遠卻不停住,
簡直是視人命如草芥,這還有沒有王法阿還有沒有天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