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又賭光600萬樂透金 男向5子女討扶養費勝訴
2017-04-15 17:4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王姓男子與前妻離婚後,發現前妻離婚前就外遇,憤而持刀殺
死前妻,並對前妻男友潑硫酸害其毀容,被孩子親眼目睹,判刑12年,5名子女分別被親
戚、育幼院收養,王男出獄後擔任粗工,因腳受傷無法工作,向法院聲請要子女按月給5
千元扶養費,另他曾中樂透獎金800萬,給長子10萬元,亦要求長子返還,新北地院日前
裁定長子須按月給2600元,其他2兒2女各600元扶養費,10萬元部分認定屬贈與,駁回聲
請,仍可抗告。
王男出獄後擔任粗工,在新北三重租屋,曾接子女回家短暫團聚半年,數年前他購買公益
彩券中800萬元,扣除稅金實拿600多萬元,他想給5名子女各10萬元,但只有長子接受,
剩餘錢他都拿去賭博花光了。
王男說,後來他腳受傷無法工作,只好辦退租,改住到遊民收容所,並請社工安排他住院
治療腳傷及心臟繞道手術,現又因腎臟疾病得洗腎,住院費用全由社工代墊,只好提出扶
養義務聲請,他同意子女不必扶養他,但需要證明,才能請社工申請政府補助;另並要求
長子返還10萬元彩券獎金。
長子供稱,父親出獄後又改造槍枝、吸毒,還拿妹妹的身分證去借高利貸,之後一直進出
監獄,彩金部分他後來已將錢還給父親,強調之前幾乎每月都匯5到8千元不等給父親,他
無法與父親一起生活也不願扶養。其他4名子女也表示不願負扶養義務。
法官認為,依戶籍謄本資料,王男離婚前有扶養5名子女,出獄後也曾接子女回家團聚,
加上5名子女均已成人正值青壯年,無不能扶養父親之困難,依5名子女薪資,裁定長子每
月應給付2600元、其餘4子女各給600元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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