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給我很大的啟示!
就是如果我交到女友
絕對不能隨便跟女友分手!
要女友跟我提分手,我才要分
否則女友跟我分手之後
台灣很多男人是不是會嫌我前女友跟我瘋狂做愛過!
因為台灣男人平均活塞運動五分鐘!但我能給女友20分鐘!很強!
然後下一個男友會嫌棄我女友!嫌我女友淫蕩!
害我女友沒辦法好好交下一個男友!
大概是這樣!
※ 引述《hiinnlive (正妹)》之銘言:
: 肥宅走在路上
: 看到不少正妹
: 這些正妹
: 是不是都和男友通宵
: 無套瘋狂做愛過
: 隔天睡到下午
: 起床腿軟膝蓋瘀青
: 嘴巴也有點酸痛
: 想到這肥宅我就覺得台灣女孩真是淫蕩!
: 肥宅我不能接受這種女孩當我的女友!
: 路上的正妹 都和男友無套瘋狂做愛過嗎
: 有沒有相關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