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除罪化行不行我不知道
但和其他事做對比就很怪阿
之後台灣可是個
吃狗有罪,吃毒沒罪的社會阿
前者視你罪大惡極,還可以公布姓名咧
幫吃狗肉的哭哭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4-19 03:14:00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4-19 03:15:00就腦慘立委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7-04-19 03:15:00狗本 VS 毒本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4-19 03:16:00可愛呀我有說我要睡嗎
作者:
k88888g (超Q圍巾蜥蜴)
2017-04-19 03:21:00其實就讓他除啊 剛好是嫌票太多 我很支持民進黨搞這個
ㄧ堆9.2腦中只有藍綠,就是因為要你們這群人,所以我覺得這麼好的政策根本不可能實施,台灣繼續向下沈淪吧!
作者:
k88888g (超Q圍巾蜥蜴)
2017-04-19 03:29:00支持政府 只有9.2覺得沒用啦 跟白癡ㄧ樣 毀掉市場才正確
理論上可行 但是有些吃下去會不受控制 還是要監控下使用
除罪化的目的之一就是防止擴散,不可能開放販賣娛樂用藥品,一定是限定場所和已經成癮者才可以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