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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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北地檢署於本月14日開庭結束後,於14日深夜及18日兩度發布新聞稿批評馬前總統
,馬英九辦公室今(18)日表示,若台北地檢署對馬前總統依刑事訴訟法行使權利之無罪
答辯有任何指教,請於法庭內當庭陳述,以示對承審法官之尊重。
馬英九辦公室指出,台北地檢署不於開庭當日就被告於法庭內攻防,罕見以地檢署名義,
於當庭當日深夜發新聞稿,已先自失立場。復又於下次6月2日開庭前,將應於法庭內攻防
之內容,再以地檢署名義發佈新聞稿,其原因為何?實在令人無法理解。
馬英九辦公室表示,本案既已由法院依法審理,雙方攻防應在法庭內為之,以示對法院及
司法體制的尊重。嗣後,對於台北地檢署有關本案之庭外新聞稿,本辦公室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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