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八里雙屍案謝依涵可教化 最高法院判免死定讞

作者: EOMing (敏)   2017-04-19 23:45:30
※ 引述《eddisontw (沙丘)》之銘言:
: 鄭金文
: 高院2011年更六審判決鄭金文死刑定讞,判決指出家住新北市萬里區的鄭金文,在2004年
: 1月因賭債問題借款50萬元,開出了2張本票反悔不想兌現,4月19日鄭金文騙討債人洪志
: 華、胡棨鈞到住處取款,「一言不合後鄭開槍射傷洪志華左腿,之後又找人將2人勒斃,
: 並把屍體運到萬里海邊防風林,還挖了深160公分的坑洞掩埋。」
: 2011年間死刑定讞後決定捐腎。
: 由於心臟較小,六槍之後才斃命。
: 鄭金文
: 你死得好冤枉喔
: 人家謝依涵為了錢殺害乾爹娘
: 屍體放紅樹林
: 還想陷害自己同事
: 結果可教化 才無期徒刑喔
: 你不想還賭債殺兩個人
: 屍體埋防風林
: 還要埃六顆子彈
: 下輩子還是當女生吧...
尊重你看事情的角度
但不知為何
你會突然想提起這個案件
本案新聞報道
http://old.ltn.com.tw/2004/new/may/26/today-so5.htm
如果這樣看事情的話
其實同樣在2004年
犯下耕讀園槍擊案的
2名犯人紀俊毅與李嘉軒
也死得很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41128/1413609/
債務協商不成
債務人搶先討債的開槍
最后也是挨槍
但其實照台灣電影角頭所演的
兩邊壞的終究是要死
而法官所作的
恐怕也只是讓劇本走完
或又換另一種角度看
謝依涵不是黑底出身
法官作的只不過是用「業秤」來量刑
又再換另一種角度思考
法官認為
謝依涵顯露出對社會的危害
係已知的未知風險 (known unknown risks)
不若其他死刑定讞案對社會的危害
是屬 已知的風險 (known risks)
(待續)
本文節錄自拙著 關于量刑的N種思考(未出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