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向忠先生事件簿;蘋果日報報導:張向忠說,他今年48歲,
2013年時因參加「公民要求205名政府官員公示財產」
的新公民運動被判刑三年,直到2016年7月出獄。(黃信維/台北報導)
https://goo.gl/nwovrk
維基百科寫道:張向忠曾參加維權運動,2013年7月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擾亂社會秩
序罪」逮捕,
2014年6月11日被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涉嫌信用卡詐騙」進行審判,入獄3年
蘋果日報報導2017/4/20:移民署調查,張向忠過去曾因信用卡詐欺案在中國入獄服刑三
年,經查沒有參與民運的紀錄與資料。
所以該怎麼辦?基於理論,如果他是真心的,那回去後不就完了,會被失蹤(?
這是一條人命,如果是假的,也就是臥底,這麼高調的臥底哪裡找= =
建議政府亡羊補牢。
建議政府持續追蹤他的人身安全,英全政府已經好很多了,但這次做得是不是不好。
我真不會上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