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iChiou (基隆金城武)》之銘言:
: 前陣子就好奇很久了。
: 為什麼不開放檢舉「違反勞基法」領獎金的制度呢?
: 我覺得如果檢舉違反勞基法可以領獎金,
: 我買一隻錄音筆天天面試就可以月入10萬了。
: 而且還不用花那麼多錢養勞檢員,
: 順便鼓勵民眾了解勞基法相關規定。
: 有沒有政府不做的八卦?
是這樣子的,我們政府在這方面預算相當不足,連 500 元勞檢獎金都要取消了,
怎麼有可能發違反勞基法獎金呢 ?
但是周朝先說:我們政府很有錢啊。接下來這幾年會開啟寶島的大軌道時代,軌
道處處有,這些都要很多錢才能支應。
為了大軌道時代,犧牲一些勞檢獎金絕對是 Z > B,我們要相信表姐,一定可以
把台灣勞工帶進更好的時代,絕對不會公雞變飼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