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51議員聯手擋「代金」 恐任建商繼續

作者: Rinehot   2017-04-21 10:51:27
先搞清楚事情的原由再來講什麼誰是建商打手,容積轉移這個事情要從兩個
方面來講,因為都市計畫,所以每塊土地可以蓋的容積固定的,會這樣設計
的原因也很簡單,都市計畫會考量附近住戶數來決定車道大小,捷運站是否
設置,也因為市中心的容積是固定的所以市區的容積就變成很貴的玩意,什
麼夾層屋、頂加、陽台外推都是常見的偷容積手法;第二個方面也是都市計
畫,在都市計畫中有很多道路用地、公共建設保留地等等土地,這些土地因
為政府沒錢徵收,所以持有者都還是私地主,新聞有提到這些保留地徵收所
需要的預算大概是一兆。
市政府當初推出一個政策,准許建商去用這些保留地來換容積率,比方說我
去買了一個郊區的道路,土地面積可能是一千坪,然後我可以在市中心的房
子多蓋個三千坪的面積,政府可以免錢的變相徵收土地。但是,這是有問題
的,郊區道路的價值肯定比不上市中心的容積,為什麼政府要給建商好處,
而且更嚴重的是這根本就違反都市計畫的原意,違反都市計畫會有什麼下場
,大家想體驗的可以試試看晚上六點半從內湖科學園區開車到台北車站。
現在市府新的做法是,直接賣容積給建商,然後說把這個錢用來徵收土地,
把莊家直接變成市政府,這樣看似解決圖利建商的問題,但是這樣還是違反
都市計畫,然後再來說這叫正義,這是不是有哪邊感覺怪怪的。講穿了根本
就不該有什麼容積轉移這種政策,更不該拍賣容積,違建就該罰而且應該是
重罰連續罰。如果容積可以賣那何必要抓違章,大家直接繳代金不就好了。
更好笑的是,因為都市計畫所以要有保留地,然後市府要打破都市計畫來籌
錢買都市計畫的保留地?這是不是有哪邊搞錯了?議員的提案叫圖利建商,
那市府的提案有高明到哪邊去?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4-21 10:53:00
不就藉著唱高調來維持現狀 沈富雄法....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7-04-21 10:53:00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1 10:56:00
某樓急著秀下限XD上篇推文教育你還不夠這篇專文整理得更明白了還在沈富雄
作者: yabition0411 (最初的夢想)   2017-04-21 10:57:00
你怎麼期待覺青有腦 你就讓他們或在垃圾不分藍綠的高潮母體就好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4-21 10:57:00
我說葉林傳的提案 和你講的一樣 可能是你抄他的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4-21 10:58:00
所以你的提案未為何?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4-21 10:58:00
不知道他真的提出來的時候 他自己是否會支持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1 10:58:00
我還抄他的咧XD 我根本不用看完文章就開始推文了你除了拉顏色不對的名字出來救援之外有拉出過什麼屎論嗎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4-21 11:00:00
我哪知道 你自己OP阿 他比較快阿
作者: leochang (leo)   2017-04-21 11:00:00
部分魯蛇鄉民根本搞不懂"容積移轉",看到新聞標題就高潮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1 11:00:00
況且葉林傳的意見跟我又不盡相同連文章都不會看好意思當柯粉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7-04-21 11:01:00
我又不是你子裡的蛔蟲 我哪知道 你寫出來的就和他差不多阿你沒寫出來的 我要怎麼知道你告訴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1 11:02:00
沒辦法你的智慧就到這裡 還是跟大根比較好聊大根今天都不來我好桑心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4-21 11:06:00
可憐...
作者: ecohsu (Big Swordman)   2017-04-21 11:25:00
此篇觀念正確
作者: pinkgogo (coco)   2017-04-21 11:47:00
以為容積轉移是台北市獨創的嗎?捐土地或代金以取得容積轉移都是內政部立法院通過的母法都市容積固定都不能變更?那以後要推的加速都更,容積獎勵1.3倍也不能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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