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shi1992 (YAYAUUU)》之銘言:
: 為了避免那99%的真正的殺人犯被放出來再作案
: (假釋or之類的)
: 1%冤死的是能接受的代價
: 阿可是阿
: 幹這1%又不是你,憑什麼決定他們要被犧牲阿
: 完全是一種別人的孩子死不完的概念
: 這就是反廢死最機掰的地方啦
那反過來說,殺人犯被放出來有3%機率再殺人,那3%冤死是不是就是可接受的代價?
不好意思,廢死聯盟的人認為,"和誤判相比,這樣的3%是可以接受的":
http://www.fhl.net/2000/death_issue/issue3-5.htm
這3%的人憑什麼被廢死聯盟決定要犧牲?
這難道不是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的概念?
廢死自打耳光,還講得這麼大聲,實在是很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