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魯哥魯姐好
魯弟有個疑問
最近已退休了 或是待退的一些老公務人員
出來說若是動到退休金
他們日子將會過不下去
比如說看護20000 餐費15000 房貸20000之類的 等等
都會一項一項列出來 每月所需 的生活金額(例如上述55000)
當然這個依照每個人生活模式不同 而會有不一樣的數字 合理!!!!!
但是
他們是不是從20多歲 一直工作到 50歲60歲 退休都沒有領過工資呀???
所以退休後的每一筆花費 都需要用這種計算方式
因為以前都沒有領薪水 所以花費 "全部" 都必須建構在未來的退休金上面
根本現代阿信 這樣子我真的覺得一毛都不該砍
不然你要人家怎麼活下去...
當然現職的未來能不能領到我就不知道了 畢竟讓老前輩/學長活下去比較重要!!!
這是尊嚴問題!!
有沒有人知道以前的年代公務員工作有沒有工資可以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