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完整新聞標題:
「無身障證明」身障者! 雇主拒用最高罰150萬
3.完整新聞內文:
過去身障者都以是否領有身障證明的判斷標準,不過勞動部最近發布新函釋,未來「身障
」必須以實際狀況判定,若雇主拒絕雇用將遭到重罰。
過去我們對身障人士的定義,就是以是否領有身障證明為主,但是有些人可能是輕微的身
障狀況,因此沒有去申請鑑定,也導致並未取得身障證明,所以現在勞動部發布了新的函
釋,認為必須發揮《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身障必須以實際狀況來判定,不再以
身障證明為限,而根據統計我國目前有117萬名的身障者是領有身障證明,或是舊制身障
手冊。
但如果依照WHO身心障礙報告評估,身障盛行率是百分之15,推估我國應該有236萬名的身
障者是沒有領有證明的潛在身障者,而未來如果勞工沒有身障證明,但外觀有明顯肢體障
礙,雇主以此為由歧視不雇用,都有可能開罰30-150萬元的罰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tvbs.com.tw/life/722278
5.備註:
作者:
SNGoMMX (抬郎傍彗)
2017-04-23 13:11:00我是智障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7-04-23 13:11:00一樓智障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17-04-23 13:11:00企業大喊吃不消,不排除出走
作者:
RINPE (RIN)
2017-04-23 13:12:00我有身障就去考國考了,還去民間被歧視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7-04-23 13:13:00真好笑的政策 我想雇用怎樣的人是我的事 政府也管太多了
作者:
kenryu (愛留西恩)
2017-04-23 13:14:00少一個腎要怎麼判定 北七
文字遊戲而已 本來就不會跟你明說 除非你面試的時候錄音套話才有可能騙到蠢老闆少一個腎以前可以領殘障手冊 現在好像不行?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7-04-23 13:18:00所以我把小指切掉就可以去台積電上班嗎?
作者:
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
2017-04-23 13:20:00那相對的雇主聘用身障者的義務 也是用此標準審定嗎?
作者: mayjan 2017-04-23 13:22:00
政府是不是和中國串通好 要把台灣搞到爛掉啊好像我們政府裡面躲很多內鬼 蓄意搞破壞 要把台灣弄爛掉不然 怎麼會推這種政策 連智障都知道不可行的怪怪政策你要顧主要用身障的 你又沒有誘因我們是共產國家還是死左派國家是嗎
作者:
no2muta (達丟賽先生)
2017-04-23 13:35:00拒用這麼難認定,就隨便弄個漂亮法條啊
誘因咧XDDD支那閩南人沒有聽過社會責任四個字喔?
作者: murosaora (慕容) 2017-04-23 13:48:00
請教我怎實際認定 狗官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