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pipwrong (Guess)》之銘言:
: 女子陳以恩去年7月酒後開車在台65線高架道路,撞飛執勤中的警員陳昭宏,導致陳警雙
: 腿粉碎性骨折、右小腿截肢,引起社會輿論撻伐。新北地院審理認為,陳女過往曾酒駕被
: 吊照、緩起訴,卻再度酒駕造成警員重傷,事後也未達成和解,痛批她不知悔改,依酒駕
: 致人重傷罪重判3年2月,民事求償1千餘萬元,則另移由民事庭審理。
: 判決指出,陳女(32歲)2014年間就曾酒駕被逮,遭吊銷駕照並獲桃園地檢署緩起訴1年
: 。去年7月16日,她在友人位於台北市吉林路住處喝酒聊天後,清晨6點半左右,卻仍無照
: 開車,要返回桃園住處。
: 當天近上午8時,陳以恩行經台65線高架道路,當時新北市警局蘆洲分局交通隊警員陳昭
: 宏,正在執行閣揆林全交通管制勤務,人在高架橋上擺放交通錐,但陳女由於酒駕注意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會想!!
保護懷孕老婆壓制闖入住宅的犯人在無犯意下導致犯人意外身亡
v.s.
酒駕導致無辜人民受傷殘廢甚至死亡
還有...
受到攻擊時保護身邊的人反擊,導致對方受傷
v.s.
8+9亂砍人導致重傷
真的會發現,台灣的司法是不是在鼓勵人民犯罪。
出去砍人犯罪的判的輕 保護自己安全的判的重
所以告訴台灣人如果受到攻擊,請躺好讓對方傷害 千萬不要保護自己
否則法院是保護加害者的~切記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