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一喝酒就出事」無照女撞警害截肢重判3年

作者: 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   2017-04-23 16:15:27
※ 引述《ipipwrong (Guess)》之銘言:
: 女子陳以恩去年7月酒後開車在台65線高架道路,撞飛執勤中的警員陳昭宏,導致陳警雙
: 腿粉碎性骨折、右小腿截肢,引起社會輿論撻伐。新北地院審理認為,陳女過往曾酒駕被
: 吊照、緩起訴,卻再度酒駕造成警員重傷,事後也未達成和解,痛批她不知悔改,依酒駕
: 致人重傷罪重判3年2月,民事求償1千餘萬元,則另移由民事庭審理。
: 判決指出,陳女(32歲)2014年間就曾酒駕被逮,遭吊銷駕照並獲桃園地檢署緩起訴1年
: 。去年7月16日,她在友人位於台北市吉林路住處喝酒聊天後,清晨6點半左右,卻仍無照
: 開車,要返回桃園住處。
: 當天近上午8時,陳以恩行經台65線高架道路,當時新北市警局蘆洲分局交通隊警員陳昭
: 宏,正在執行閣揆林全交通管制勤務,人在高架橋上擺放交通錐,但陳女由於酒駕注意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會想!!
保護懷孕老婆壓制闖入住宅的犯人在無犯意下導致犯人意外身亡
v.s.
酒駕導致無辜人民受傷殘廢甚至死亡
還有...
受到攻擊時保護身邊的人反擊,導致對方受傷
v.s.
8+9亂砍人導致重傷
真的會發現,台灣的司法是不是在鼓勵人民犯罪。
出去砍人犯罪的判的輕 保護自己安全的判的重
所以告訴台灣人如果受到攻擊,請躺好讓對方傷害 千萬不要保護自己
否則法院是保護加害者的~切記切記!!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4-23 16:16:00
法盲嘴屁喔 人家法律系的耶 絕對不會錯 董
作者: raku (raku)   2017-04-23 16:21:00
法盲請讀書或是花錢請律師解釋給你聽酒醉的時候行為能力低落阿,當然要判得比清醒的人過度防禦輕用體重壓制被害者,得預見其有無法呼吸致死風險,形同故意殺人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7-04-23 16:25:00
有沒有窒息肉眼就看得出來了,應該跟跟酒駕一起送槍斃
作者: raku (raku)   2017-04-23 16:27:00
還好我也是反串的 不是法界人士 沒機會用自由心證定人罪最後酌情被告動機為保護家人,緩刑2年,但民事判賠N百萬,全案定讞所以以後撞見小偷來家裡偷東西就讓他偷吧,損失最多幾萬塊,不然一不小心弄傷弄死歹徒,判個過度防衛賠更多;對了沒事記得別去學什麼武術防身術,不然法官會覺得你受過專業訓練出手不知分寸,責任更大...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7-04-23 17:01:00
類比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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