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怒女兒被網友睡 動私刑逼他自刷生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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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3 15:15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即時報導
桃園市14歲李姓少女蹺家會網友,不但在別人家住了2個禮拜、發生性關係,回家還告訴父
親此事。李父氣結,烙人約出該名網友,強行將人帶回住處動私刑,不但拳打腳踢,還命其
用牙刷刷生殖器,結果雙雙涉犯刑法被判罪。
判決書指出,李姓少女2013年11月在臉書認識黃姓網友,因為離家出走,於是住到黃家,2
人進而發生性關係。李父知道後,叫女兒以約會名義約出黃,見人赴約就夥同4名友人將黃
強押回住處,不但強灌高粱和啤酒,以保溫瓶、鐵尺和電蚊拍毆打,還逼他拿牙刷刷生殖器
,刷到流血為止。
黃姓網友耐不住私刑,提議換一種方式,接著就把牙刷塞進肛門,李父才稍稍氣消。李父當
時給他兩條路走,一是報警、二是找父母來處理,他提議賠10萬元了事,雖然李父說好,但
他時限內湊不出來,最後還是進了警局,但也因為進了警局,身上瘀傷被眼尖警察看見,識
破私刑。
最後,黃因未成年人性交被判刑3個月,而李男等人則是在法院審理期間與黃達成和解,傷
害部分獲撤告,法院審酌他們犯後態度尚可,依強制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