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dwsg (無)》之銘言:
: 本公司與委任律師討論後認為,谷阿莫的「X分鐘看完XX電影」系列網路短片,依該符
合
: 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原則,在評論、解說、研究、教學或新聞報導等情況下,在合理的範
圍
: 內,可以不事先經著作權人之授權,而使用網路上已公開之他人著作內容。著作權合理
使
: 用在網路上適用原則相關文章,已經有很多人論述,大家可自行搜尋參考。
想請問,通常不管是電影還是電視劇,在網路上會免費公開的通常都是短短的幾分鐘預告
。
如果他剪輯的影片有不是電影、電視公司免費公開的正片內容,而且又提不出合法來源的
話,這樣算合理範圍使用嗎?
他怎麼隻字未提自己影片的來源?是不是避重就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