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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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 08:42:3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3.完整新聞內文:
發生性行為卻稱「根本不認識」13歲少女怒告
2017-04-25 08:31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彭姓男子在網路遊戲認識13歲國中女生,兩人互稱老公老婆,隨後彭二度與少女發生性行
為,被少女母親發現;原本少女不願提告,證稱雙方是你情我願,但彭出庭不但矢口否認
,還說根本不認識少女,讓少女氣得說出發生性行為的過程,新北地院日前將彭依妨害性
自主罪判刑4年,昨天再判決彭應賠償140萬元。
判決指出,在花蓮市經營民宿、26歲的彭姓男子2015年4月玩網路遊戲認識新北市一名13
歲國中女生,兩人在遊戲中互稱老公、老婆,同年6月初,彭約少女一起吃拉麵,隨後卻
載到中興橋附近一間旅館,發生性行為;隔月初,彭到少女家,發現少女家人不在,再次
發生性行為。
少女並沒有告訴任何人,但她的母親發現女兒平板電腦內有兩篇文章,一篇提到她跟「老
公」出去,另一篇則說「我不是處女了」,追問才知女兒竟和網友交往、還發生性行為,
憤而拍下文章,報警提告。
少女出庭時,證稱雙方是「你情我願」,她沒有要提告,也希望母親撤告,不希望彭受罰
;但彭出庭卻否認發生性行為,還稱根本不認識少女,不知道為什麼會莫名其妙指控他。
少女因而憤怒說出彭開黑色轎車前往找她的過程,指證彭在花蓮開民宿,她也有跟彭說過
自己才13歲,彭還是二度找她發生性行為。
法官調查,彭確實住在花蓮、名下有黑色兩人座汽車,曾接受旅宿業訓練,前年7月有用
手機打電話給少女,且彭曾請少女領火車票,少女平板電腦有彭傳給她的訂票紀錄,取票
憑證的身分證號碼還是彭母親的前夫,乘車時間也與少女所述吻合。
法官再調閱早餐店監視器畫面,確認畫面中男子髮型、眼鏡款式、衣著方式均與彭吻合,
認定少女還曾證稱不願提告,並無誣陷彭的意圖,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刑4年;
少女父母再提告要彭賠償少女100萬元、父母各2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彭雖繼續否認,法
官仍判他要賠償共140萬。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23630
5.備註:
穿上褲子就不認識了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6-04-25 08:42:00母豬真是棒
作者:
shevchen (麻繩提豆腐)
2017-04-25 08:43:00八卦-1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7-04-25 08:43:00台女在下一城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7-04-25 08:44:00吃到jc還裝死 我吃js都馬大方承認
作者:
fuhaho (fuhaho)
2017-04-25 08:44:00種種仙人跳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04-25 08:45:00這還好吧 女生一開始不告啊 是男生裝死啊
作者:
kabukiryu (悠游夏日基隆海的男人)
2017-04-25 08:47:00總算沒有被白幹
作者:
BAITER (晴)
2017-04-25 08:49:00不然吃幾歲 吃某掉牙熟到...的縣長嗎
作者:
devicer (去去學分走)
2017-04-25 08:50:00國中就賺到人生第一桶金
作者: zx15132001 (SaltApple) 2017-04-25 08:52:00
13歲還好啦 日本是不是滿13就合法
作者:
sleeeve (赴美留學的日子...)
2017-04-25 08:52:00男生太傻 女生本來就要給你幹免錢惹 哀
作者:
SuperUp (( ̄▽ ̄#)﹏﹏)
2017-04-25 08:52:00原本不願意提告? 那怎麼會在庭上? 黑人
作者: yukiinsummer (夏季雪痕) 2017-04-25 09:04:00
垃圾渣男
作者:
killla (Asparagus juice)
2017-04-25 09:05:00拔屌無情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4-25 09:09:00台男自助餐
作者:
DA5566 (打5566)
2017-04-25 09:17:00傻B 勇於承認 說要娶回家不就好了? 都嘛可以緩刑
作者:
qmaper (~å¡ç‰‡~)
2017-04-25 09:18:00吃未成年本來就會被父母告爽爽 賠爽爽
作者: xinanhome (aa124) 2017-04-25 09:29:00
法官每天搞這些淫亂的事情就夠了
作者:
drump (TylerC)
2017-04-25 09:41:00哪來這麼多網路遊戲可以認識
作者:
a420360 (嶺月)
2017-04-25 09:44:00男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