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查估簽名竟變同意拆除?西港自救會控市府偽造文書
3.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7-04-25/85251
4.完整新聞內文:
在查估文件上簽名竟變「同意拆除」簽名?台南「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今(25)召開記者會痛批,不同意戶鄭水讐、鄭陳津吟於1月29日「查估」文件上的簽名,竟在4月12日土地徵收審議會上被台南市政府扭曲成為「主動聲請全部拆除」的簽名,他們控訴台南市政府涉嫌「偽造文書」;台南市政府秦繼孔科長則回應表示,該份文件是「查估清冊」,並非依此作為拆除依據,而是他們也並未在「協議價購」中表示異議才會認定所有權人要求全拆;自救會則回應表示,兩人委託鄭敦哲出席協議價購,也未同意協議價購內容,也並未確認查估清冊內容。
12日內政部地政司召開「台南市西港區東側外環道路(南段)新闢工程」第四次土地徵收審議會,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科秦繼孔科長於簡報中出示「查估文件」簽名照片表示,「104年1月29號我們在查估的時候,土地所有權人還跟我們申請說要全部拆除。」
自救會會長鄭敦哲表示,明明只是一份每一位土地所有權人都會在查估時被要求簽名的普通文件,工務局卻將兩人之簽字曲解為「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全部拆除的簽名」,他強調,若反對戶主動要求拆除,工務局應可出示具法律效力之申請文件或同意書,而非普通的查估文件。
鄭敦哲補充,自救會上週發文向工務局要求提供土地所有權人簽署之原始文件,工務局卻表示那只是查估文件並拒絕提供,自救會質疑工務局為何不敢拿出來攤在陽光下?並痛批南市府為了這2.61億的工程頻頻造假,吃相難看。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秘書蘇鈺雯表示,南市府工務局此舉涉嫌《刑法》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及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她並出示反對戶「鄭水讐」、「鄭陳津吟」簽名表示,工務局聲稱為「鄭水讐」、「鄭陳津吟」簽名申請「全部拆除」文件的公文書,已由兩人證稱「絕無此事」。她指控,工務局明顯變造公文書的主觀認知與客觀呈現,使鄭水讐、鄭陳津等反對戶建物遭認定「可拆除」,致土地所有權人權益有受損害之虞。
秦繼孔科長接受《新頭殼》訪問表示,首先針對簽名是否造假問題,第一,鄭水讐先生的簽名是他兒子鄭耀輝幫他簽的,查估公司要求鄭水讐出示身分證後才讓鄭耀輝代為簽名;第二,簡報上鄭陳津吟的簽名並非「簽名欄位」,台南市政府將會於新聞稿中附上簽名欄位中的鄭陳津吟簽名給大家看。
秦繼孔進一步指出,該份簽名文件是「查估清冊」,查估清冊是在查估道路範圍內必須拆除數量以外,所有權人若要求超出道路範圍「全拆」的話,查估公司才會協助處理、多算要拆除的數量,因為是鄭水讐要求查估,所以要求他簽名確認「查估無誤」,台南市政府再依照查估結果做成清冊。關於鄭水讐是否「聲請全拆」,他強調,這份簽名不是「同意拆除」的唯一條件,是在「協議價購」上有提供這個清冊給鄭水讐確認是不是要求拆除數量這麼多,而他們都沒有提出異議,經過這些法定條件後南市府才會認定鄭水讐要求全拆。
蘇鈺雯受《新頭殼》訪問表示,「協議價購」上並未討論與確認查估清冊內容,反對戶鄭水讐由於行動不便未能出席,鄭陳津吟也由於務農農忙,委請兒子鄭敦哲代為出席,兩人並未同意協議價購內容,也未於協議價購上確認清冊內容,自救會對此不排除按鈴聲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