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付3100元 囚犯過得比你還舒服
罪犯吃牢飯還有選擇嗎?有,如果在美國南加州,部分付得起錢的罪犯,可以每晚不到台幣3100元的價格,住進一處市立監獄,享受平面電視機、電腦室和新床鋪。
2010年,南加州男子維徹爾跟第二次約會的女子卡蘿到她家,強迫她口交,次年認罪,只判一年徒刑,她失望,但認為他會關進洛杉磯郡監獄,代表人間尚有最起碼的正義。
結果維徹爾有更好的選擇,他一晚花100美元(不到台幣3100元),免除郡獄之災,住進一處市立監獄,享受平面電視機、電腦室和新床鋪,住了六個月,總價1萬8250美元。
監獄人滿為患 導致司法兩軌制
洛杉磯和橙郡目前至少有26所「付錢選監」或「私人監獄」招徠付得起錢的被告。這項措施原本是因應監獄人滿為患而生,如今成為一種司法兩軌制:重罪犯者只要有錢,就能選住比較安全,比較舒適的監獄。
調查發現,2011到2015年,南加州有3500多人享受「付錢選監」待遇,其中有160多人犯的是重罪,包括攻擊、搶劫、家暴、毆打、性攻擊、性侵兒童,以及兒童色情。
南加州哪些囚犯申請牢房升級
酒駕或吸毒駕駛 66.2%
駕駛違規 13.1%
傷害致罪或性犯罪 4.5%
破壞公物、毀損財產 2.6%
毒品 1.5%
駕駛造成的傷害 0.9%
其他 3.4%
無資料 7.8%
「付錢選監」最長可超過一年
執法人員說:「整個刑法制度愈來愈變成只問你有多少錢?你請不請得起好一點的律師?你有沒有錢住比較舒服的監獄?」
「付錢選監」短可以只有一天,長可以超過一年,各市價格差異頗大。拉文市地下室床位一晚25美元,霍桑市一晚75美元。手筆大一點的,可選雷東多海灘一晚198美元,或赫摩沙海灘一晚251美元。蒙特雷公園市監獄甚至提供半日制,每次51美元。
這種現象的一大原因,是「利」字作祟。
監獄進帳多 開始公開招攬「生意」
2011到2015年,「付錢選監」為南加州監獄帶來700萬美元(台幣2億1252萬元)進帳。為吸引「顧客」,有些城市公開招攬生意,說他們的監獄提供安全、乾淨、擁有現代生活享受的條件。重刑犯如此服刑,堪稱天堂,囚犯大多有自己的床和共用空間、冰箱、電話、電視。
南加州付錢選監制興起原因
1.1980年代起南加州加強取締酒駕,郡立監獄開始擠到爆,有些市立監獄正好有空床位,就用來容納付得起錢的囚犯。
2.郡立監獄獄囚殘暴出名,性犯罪者、名流、年輕或年老的服刑人特別不安全。法官斟酌囚犯可能碰到的下場,讓付得起錢者選監。
還有人買到「上下班式坐牢」
有人不但選監,還獲得上下班式坐牢。洛杉磯警員強森2012年因跟蹤並騷擾前妻,判一年徒刑,他選監服刑272天,一天付120美元,總共3萬2000美元,他白天離監到一家保全公司上班,還上健身房授課,別人完全不曉得他在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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