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徐永明批胡志強留學卻申報為「黨職」年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17-04-26 11:12:47
※ 引述《EbinaHina (海老名姫菜)》之銘言:
: 徐永明批胡志強留學卻申報為「黨職」年資 涉偽造文書
: https://udn.com/news/story/11063/2425117
: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過去因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的人須將差額返還,並重新計算退離給與,估計前副總統連戰及前考試院長關中須返還金額分別約983萬及1011萬元。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將矛頭對準台中市前市長胡志強,他指出,胡志強過去被揭發在英國留學,卻能申報為「黨職」年資,因此被質疑涉嫌偽造文書等相關案件,也要持續調查。
: 徐永明說,時代力量在本屆國會第二會期率先提出的「黨職併公職處理條例」,終於在朝野黨團的合作下,於今天通過二、三讀,完成立法。未來,連戰和關中等人,都必須返還溢領的千萬退休金,並重新計算年資。法案通過後,也為年金改革和轉型正義的工作進度,往前推進一程。
: 徐永明說,「黨職併公職處理條例」完成立法後,未來一年內,主管機關就要啟動追討機制。「黨職併公職處理條例」不只彰顯公平正義原則,砍特權高官的作為改革起手式,也將為往後隨即要審議的年金改革法案,增加更多的正當性。
: 他也表示,雖然「黨職併公職處理條例」已立法通過,但胡志強過去被揭發在英國留學,卻能申報為「黨職」年資,因此被質疑涉嫌偽造文書等相關案件,也要持續調查。追尋正義就像一場馬拉松,不能嘎然停止,應往下一個改革法案邁進。
徐根本沒做功課
難怪連簽字都被國昌大人噹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8466
10年前法院就認證職業學生惹
去年台中市長選舉期間,台中市長胡志強被告發「黨職併公職」詐領退休金一案,台中地
檢署偵結不起訴,檢方認為胡志強表面在英國留學十年,實際上是國民黨派駐英國聯絡員
、書記及黨務督導員,這段黨職併入公職核計退休金,符合當時考試院的互相採計要點。
檢方說,該要點有「黨國不分」之虞,事後考試院也已廢止該要點,但依法論法,胡志強
罪嫌不足。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6 11:14:00
人家阿明就不懂法律咩
作者: papaganono (板版傻傻分不清楚)   2017-04-26 11:14:00
職業學生認證
作者: qq05 (逆增上緣)   2017-04-26 11:16:00
專業的KMT職業學生 給推
作者: hihimen (aa)   2017-04-26 11:22:00
徐就是職業的電視名嘴呀
作者: kw003266 (大佬)   2017-04-26 11:28:00
之前我記得台中市長選舉的時候他就有承認過是職業學生了吧 當時他又說這是時代的關係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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